來源:環球網
2020-08-05 11:40:08
【環球網報道】港媒5日報道稱,首宗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檢控案件上月(7月)開庭,法官拒絕批準被告保釋,被告本周一(3日)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以爭取其保釋權利。案件今日(5日)14時30分由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處理,估計聆訊歷時1小時。報道稱,特首辦確認審理此次申請的法官周家明,已獲委任為處理國家安全案件的指定法官。
報道提及,香港國安法第4章第44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應當從裁判官、區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上訴法庭法官以及終審法院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也可從暫委或者特委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政長官在指定法官前可征詢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指定法官任期一年。
據香港“東網”4日報道稱,香港23歲男子唐英杰涉嫌于今年7月1日于灣仔駕電單車撞向警方防線,撞倒數名警察。他事后被指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成為新例實施后首名被檢控人士。
報道稱,唐英杰于7月1日當場被警方制服拘捕,但因傷留院,至7月6日被押往法庭提訊。法官下令將案件押后至10月6日再審。據《香港國安法》條文,除非法庭相信、采納被告在保釋后,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否則不應批準被告保釋。在本案中,法官在考慮申請人的保釋申請后,決定駁回其申請,下令他還押牢房看管。3日,他通過律師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訴,申請人身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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