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外網
2021-02-01 10:26:02
原標題:亂港頭目黎智英乘囚車押抵法院應訊 全程低頭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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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東網
海外網2月1日電 官司纏身的亂港頭目、“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020年底被控欺詐后,再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獲準保釋,香港律政司隨即提出上訴,香港終審法院于1日就此開庭審訊。
據香港東網1日消息,黎智英原本在上述兩宗案件中均不獲準保釋,須還押監房候訊。不過,香港高院法官李運騰于2020年12月23日批準黎以現金1000萬港元及多項保釋條件外出。香港律政司隨即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院于2020年底批出終審上訴許可給律政司,并實時撤銷黎的保釋,黎要重返監房收押。香港終院1日10時開庭審理律政司的終審上訴,以厘清香港國安法第42條的意思,及決定法官李運騰的判決有否出錯。已被還押32天的黎智英當天一早由囚車押抵終院出席聆訊,期間低頭不語。
港媒指出,一般案件有“保釋假定”,法庭除非有好的否決理由,否則大多會批準被告人保釋。但香港國安法規定,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嫌疑人或被告人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否則不得準予保釋。香港律政司認為,“保釋假定”的原則在國安法的案件未必適用。
香港律政司還指出,本案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即等同謀殺,法庭一般不會給予謀殺案的被告人保釋,若黎在保釋期間潛逃或再犯,會對社會造成不可承受的損害。香港終院在批出上訴許可時指出,法官李運騰準許黎智英保釋時,或錯誤詮釋香港國安法第42條對批準保釋的要求,而如何在《基本法》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等規定下論釋第42條,涉及重大公眾利益。
報道稱,香港終院已安排5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今次上訴,包括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及霍兆剛、非常任法官陳兆愷及司徒敬。香港律政司的法律團隊包括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張卓勤及檢控官陳穎琛。(海外網 吳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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