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
2017-01-13 17:09:01
新華社北京1月13日電題:傷亡巨大 教訓深刻——國務院調查組相關負責人就湖南郴州“6·26”特大交通事故答記者問
新華社記者徐博、陳文廣
近日,國務院批復了湖南郴州宜鳳高速“6·26”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國務院調查組認定,這起事故是一起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國務院調查組相關負責人就此事故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這起事故是怎么發生的,原因是什么?
答:車輛發生碰撞的原因是:駕駛人劉大輝事發前連續多日未充分休息,睡眠嚴重不足,身體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當6月26日駕駛車輛行駛至宜鳳高速公路宜章段33公里856米處時注意力不集中,造成車輛失控,先后與高速公路中央混凝土護欄發生了一次刮擦和三次碰撞。刮擦碰撞導致車輛左前角被混凝土護欄割裂,左前輪爆胎,左前輪向后移位、右前輪向前移位,左油箱受擠壓變形破損漏油。
車輛起火燃燒的原因是:事故車輛因碰撞導致前橋發生移位偏轉后,右前輪輪轂面斜向著車輛行駛前進方向,右前輪在車輛慣性推移作用下向外傾斜,導致輪轂上突出的緊固螺栓頭部與地面接觸刮撞,在車輛高速行駛且車輪不停轉動的雙重作用下持續摩擦產生高溫。當事故車輛最終停止后,路面上泄漏的柴油遇到因摩擦產生高溫的右前輪后起火,柴油燃燒的流淌火逐漸向車輛周圍擴散,引燃了車輛的可燃物,致使火勢蔓延擴大。
問:事故車輛起火后為什么會造成如此大的傷亡?
答:該起事故造成如此巨大的傷亡,是由多方面原因共同作用導致的:
一是事故車輛車門受路側護欄阻擋無法打開。經檢測,事故車輛車門技術狀況良好,在事故中已經啟動并處于外擺狀態,正常打開時最大外擺距離為35厘米。但是,由于車輛最終停止時右前角緊挨路側混凝土護欄,車門在外擺6厘米后即被護欄頂住,展開受阻,致使車門無法有效打開。
二是事故車輛駕駛員和旅游團領隊未有效組織乘客逃生。事故車輛停止后,車上乘客要求駕駛人劉大輝打開車門,劉大輝嘗試打開車門但沒有成功,向乘客答復門打不開了,隨即從左側駕駛人窗口逃出車外。在此過程中,坐在副駕駛位置的旅游團領隊黃建華用滅火器砸前擋風玻璃欲破窗逃生但未砸破,也從駕駛人窗口逃生。此后,車前排座位乘客擁擠至駕駛人位置,爭搶著從駕駛人窗口逃生,由于缺乏有效的組織,現場秩序較為混亂,影響乘客疏散逃生。
三是事故車輛安全錘放置不符合規定。通過清理事故車輛內的遺留物,共發現5把安全錘,其中4把被放置在駕駛人座位下側儲物箱內,放置位置不符合相關規定要求,影響乘客破窗逃生。
問:事故單位存在哪些非法違規問題?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是否監管履職到位?
答:該起事故中,事故車輛屬于湖南衡陽駿達旅游客運有限公司,車上的乘客是由湖南風光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等旅行社招徠組織的,相關事故單位在經營活動中存在嚴重的非法違規問題。
其中,湖南衡陽駿達旅游客運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對事故車輛開展安全檢驗,未落實車輛動態監控管理規定,非法打印旅游包車客運標志牌,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駕駛人疲勞駕駛,未落實應急管理各項規定要求。湖南風光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默許了與公司無勞務關系的譚新、周全等人以風光旅行社名義從事招徠旅客以外的旅行社業務經營活動。湖南衡陽汽車運輸集團交通旅行社有限公司等另外四家旅行社不同程度存在未按要求簽訂旅游委托書面合同、旅行社服務網點在未完成備案登記手續的情況下違規經營、未按規定與游客簽訂旅游合同等問題。
調查認定,衡陽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事故單位的非法違規問題監管履職不到位。一是衡陽市交通運輸部門違規將旅游包車客運標志牌跨區集中發放,對客運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流于形式;二是衡陽市公安交管部門對旅游包車等重點營運車輛的路面執法和日常管控存在薄弱環節;三是衡陽市旅游行業監管部門對轄區內旅行社及服務網點非法違規開展旅游經營活動的問題失察;四是衡陽市人民政府沒有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視程度不夠,未按法律規定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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