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
2017-08-16 17:25:08
新華社廣州8月16日電(記者毛一竹、周穎)“僵尸企業”僵而不死破產難是當下供給側改革的難點。近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集中裁定受理一批“僵尸企業”破產和強制清算案,對104家“僵尸企業”宣告“死亡”。
此次涉及“僵尸企業”注冊資本總金額近5億元,是目前為止全國對“僵尸企業”進行的最大規模的司法清算。專家和企業界人士認為,這是破解企業退市難的一次積極探索。
廣州中院清算與破產審判庭庭長周煥然介紹,這批企業包括廣東省外商投資服務中心、廣州汽車儀表廠、廣州有色金屬冶煉廠等,涵蓋鋼鐵、外貿、房地產開發等領域。多數企業成立于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有國有企業,也有民營企業,具有無資產、無賬冊、無人員安置等特點。
根據廣東省、廣州市供給側改革去產能行動計劃,到2018年底,要基本實現“僵尸企業”市場出清。
此次集中對“僵尸企業”進行司法清算,廣州中院創新采用了“競爭+打包+搖珠”相結合的方式:選定受理企業破產案件管理人,并同步進行網絡直播。通過競爭方式擇優選定25家管理人,將首批進入破產及強制清算程序的104家“僵尸企業”打包成20個“管理包”,再從入選的25家管理人中隨機搖珠選定管理人。
廣州中院副院長吳筱萍說:“這讓有熱情、有經驗的管理人與經辦法官高效對接,在合法合規的情況下,更順暢開展工作,縮短‘僵尸企業’清算環節的彈性時間,提高清算效率,為供給側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廣東踔厲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田子軍經過搖珠被指定為4家“僵尸企業”的破產清算管理人。他說,將組建律師團隊詳細審查所有文件,并與工商、稅務等部門協同開展工作。
記者注意到,為加快出清“僵尸企業”,廣州中院分類設置兩條通道:對于法律關系清楚、能夠快速出清終結的企業走快速通道,法院與稅務、工商協調,幫助辦理注銷手續;對于存在大量衍生訴訟及其他嚴重影響清算進程事由的企業,經管理人、債權人及債務人的利害關系人申請或法院依職權決定,進入普通審理通道。
廣州市國資委產權處處長羅子章說:“快速審理通道將法律規定的彈性時間壓縮至最短,能夠快速釋放‘僵尸企業’占有的生產資源,調整優化企業結構和社會資源配置,有利于減輕政府財政負擔,促進地方經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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