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
2017-09-11 17:25:09
新華社天津9月11日電(記者 張華迎)記者從天津市環保局獲悉,為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天津市多部門近日發布了《關于實施高排放(原國Ⅰ、國Ⅱ標準)輕型汽油車提前淘汰補貼政策通告》,在規定時間內提前淘汰高排放輕型汽油車車主最高可獲得8000元補貼。
根據通告,2008年7月1日(不含)前在天津市注冊登記并符合環保部門公布的車型范圍內的汽油車(指燃料種類為汽油的小型、微型客車及輕型、微型貨車),經拆解公司拆解報廢后的可享受補貼。根據注冊登記日期不同,輕型、微型載貨汽車最高可獲4500元補貼,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最高可獲8000元補貼。
同時,通告還規定了補貼受理和復核時間,其中補貼受理時間為2017年9月16日至2018年3月31日,補貼復核時間截至2018年5月31日17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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