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青年報
2017-09-29 09:06:09
四川唐代佛頭被盜案 竊賊獲刑
近日,四川安岳縣一處唐代摩崖造像佛頭被盜案一審宣判,兩名盜竊者以盜竊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9個月、處罰金4萬元和有期徒刑2年5個月、處罰金1.5萬元。法院認定罪犯對佛像的破壞是毀滅性的。
據了解,佛頭被盜時盜竊者遭到了當地文管員妻子的阻攔不得不棄車逃跑,留下的車輛為破案提供了關鍵線索。涉事的文管員妻子因此事受傷,后獲得1000元獎勵。
昨天,國家文物局通報稱,9月21日,四川省安岳縣人民法院對木魚山摩崖造像千年佛頭被盜案做出一審判決,以盜竊罪分別判處盜竊佛頭的曾某(化名)有期徒刑5年9個月、處罰金4萬元,陳某(化名)有期徒刑2年5個月、處罰金1.5萬元。目前,伙同曾某盜竊佛頭的張某(化名)仍在逃,已被警方列入網上追逃對象。
據了解,安岳縣對被盜佛頭認定為是對整個佛像不可移動部分的盜竊,按照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直接適用二級以上文物的定罪量刑標準。
木魚山摩崖造像位于安岳縣黃河村四社的木魚山腰,2007年6月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有摩崖造像770尊。據了解,該處的摩崖造像開鑿于唐,最高造像達4.5米,具有極高的歷史、藝術、科學和觀賞價值,是安岳中晚唐摩崖石窟造像的代表之一。被盜處為12號龕右側一菩薩頭像,法院認為,兩罪犯敲下佛頭的行為對文物整體的破壞是毀滅性的。
國家文物局介紹,2016年7月26日13時左右,文管員郭明樹及妻子在日常探查時發現偷盜者,立即上前阻攔并呼救。由于年老體弱,郭明樹妻子被偷盜者打傷,但還是追上去用身體擋住對方面包車。聽見呼救的村民陸續趕來,偷盜者見此情景,棄車而逃。當地馴龍鎮派出所、縣刑警大隊、縣文物局、縣文化執法大隊、鄉村干部隨后趕到現場并調查處理。
國家文物局在通報中稱,事發后,民警根據盜竊者遺留在現場的車輛追查嫌疑人,很快鎖定車主的丈夫曾某正是兩名嫌疑人之一。2016年8月1日,犯罪嫌疑人曾某向當地派出所自首。9月,公安機關將另一嫌疑人陳某抓獲。
事發后,安岳縣文物管理局對郭明樹及其妻子的文保工作給予高度評價,全額解決其醫療費用,有關領導專程前往其家中慰問看望,獎勵現金1000元,并在全縣文物系統給予通報表揚。
安岳縣位于四川省東部,東與重慶市大足縣毗鄰,有“中國石刻藝術之鄉”美譽。現有摩崖石刻點230處,摩崖造像10萬余尊,石刻佛經15窟,散刻佛經10余處。現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0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9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3處,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4處。目前,全縣45處重點石刻文物均配置了紅外線報警器,10處國保單位中8處實現立體監控,以確保文物安全。
文/本報記者 屈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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