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青年報
2017-11-16 16:15:11
本報今年8月17日刊發的《吸煙區內吸煙波及車廂 PM2.5濃度翻倍》報道
本報訊(記者 張小妹)今年8月,當時是準大學生的李某在火車普列上遭遇二手煙,起訴運營鐵路局,獲法院立案。昨日,該案原被告雙方在北京鐵路運輸法院提交證據并進行質證,為開庭做最后的準備。其中,北京青年報今年8月17日刊發的《吸煙區內吸煙波及車廂 PM2.5濃度翻倍》的實地探訪報道被作為證據提交法庭。
準大學生遭二手煙起訴運營鐵路局
6月9日,今年剛剛考入大學的李某在K1301次列車(北京站至天津站)上,聞到了刺鼻煙味,雖然乘客是在吸煙區吸的煙,但整個車廂都是煙味。李某發現,在她乘坐的往返兩列列車上均設有吸煙區,吸煙者中不但有乘客還有列車工作人員。
李某認為,在她乘坐的火車上的安全須知里,寫明了“禁止在列車各部位吸煙”,但車上卻又設有吸煙區并放置了煙具(煙灰盒、煙灰缸),這種做法并不合理。
于是,李某將列車運營方哈爾濱市鐵路局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哈爾濱市鐵路局賠償其購票款102.5元,取消該趟列車內的吸煙區、拆除煙具,并禁止在上述區域吸煙,同時賠償精神損失費人民幣1元等。李某的代理律師表示,希望能通過這個案子推動在普通列車上全面禁煙。
醫學專家作為專家證人出庭
昨天上午,在北京鐵路運輸法院,雙方律師代表進行了提交證據并質證。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原告提交了乘車憑證(包括:火車票、出租車票)、國家鐵路局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鐵路旅客乘車安全須知照片、K1301次列車車廂內人員吸煙照片等內容作為證據。被告提交了一份名為《鐵路旅客運輸服務質量規范》(列車部分)的內部用書,認為哈爾濱鐵路局是嚴格依照該法律法規操作,不存在違法。
此外,首都醫科大學教授崔小波以專家證人的身份來到了現場。針對原告李某訴訟中提到的特殊場合——普速列車,崔小波說,列車是公眾出行的主要公共交通工具,乘坐人員多,空間狹小,如果不禁止吸煙,就會危害全體乘員。
本報報道作為證據之一提交法庭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青年報在8月17日刊發的《吸煙區內吸煙波及車廂 PM2.5濃度翻倍》這一探訪報道,被作為證據之一提交給了法庭。
北青報記者于8月16日從北京乘坐普速列車前往廊坊,并于當天下午乘坐另外一趟普速列車返京,途中用霾表,對吸煙前后列車車廂的空氣質量進行了測量和對比。測量數據顯示,有乘客在吸煙區吸煙時,吸煙區的PM2.5濃度高達914.90,車廂內的PM2.5濃度為269.03,而剛剛發車時該數值僅為61.12。這意味著,吸煙會使車廂內的空氣污染成倍增加。專家證人崔小波說,記者通過實地探訪,用數據證實了吸煙會導致列車內空氣污染加重,這會給乘坐列車的乘客健康帶來危害。
原告代理律師于麗穎認為,列車行駛到了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應遵守《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但鐵路局不管束二手煙,違反了控煙條例的規定。“控煙條例的實施是覆蓋整個行政區域范圍的,火車,大巴等到北京后都應執行和遵守控煙條例,哈爾濱鐵路局沒有做這一點,因此應當負擔法律責任”。
(原標題:大學生訴鐵路局二手煙案昨日庭前舉證 本報調查作為證據之一被提交 醫學專家出庭作證“吸煙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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