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球網
2018-05-11 14:52:05
案件中的無名被告
【環球網報道 記者 徐亦超】據香港《明報》及“香港01”網站5月11日報道,已被剝奪立法會議員資格的兩名香港“青年新政”成員梁頌恒及游蕙禎,2016年因“宣誓風波”被拒進入立法會會議廳,兩人涉嫌與三名助理強行進入會議室宣誓,5人今日被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非法集結”罪名成立。裁判官表示,二人當天無論是否是議員,都不可以用過分武力進入會議室。
5名被告依次為梁頌恒(31歲)、游蕙禎(26歲)、楊禮康(25歲)、鐘雪瑩(26歲)及張子龍(30歲)。五人同被控于前年11月2日,在未經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批準下,強行進入立法會會議廳,并企圖自行宣誓,其后又與保安人員推撞,導致6名保安員受傷,被控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企圖強行進入”的交替控罪。
案情稱,當日梁、游和他們的助理在立法會會議室外,與保安員互有碰撞,有保安員更在混亂中當場暈倒,保安員陳淑嫻曾供稱,當日上級通告他們要禁止梁游二人進入會議室,故與同事在會議室門外筑起了防線,但梁游二人和助理卻打算沖擊他們,喊著“一、二、一、二”的口號。期間梁情緒失控,以雙手拉著門框想跳高越過防線。陳稱,自己與同事有如“三文治人墻”,便叫在場人士不要再推,說完:“我沒氣啦!”便告暈倒。送院后。醫生指她腰骨扯傷,最終接受了兩個月的物理治療。
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詩麗裁決時認為,梁游事發當天是否議員無助處理其所干犯的控罪,不論二人當天是否立法會議員,若他們的行為涉及刑事罪行,都不能以此作護身符,而另外三名被告亦不能沖擊保安防線。法官亦接納各名保安人員的證供,認為他們均是誠實可靠的證人,當天克盡己任、盡忠職守。
法官表示,雖然梁游辯稱當天前往會議室前沒有與對方溝通,但二人為同一政黨,同樣欲進入會議室宣誓,梁游連同其余三名被告明顯共同行事,以令梁游可以越過保安的防線進入會議室。再者,5名被告結集在會議室側門并沖擊保安防線,時間長達20分鐘,五被告以人數、陣勢及身體壓迫及沖擊保安防線,令梁游得以進入會議室,行為構成擾亂秩序,而且,梁頌恒曾向保安大喊“打我啊”屬挑釁性行為,五名被告的行為明顯是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他們會破壞社會安寧,亦導致多名保安人員受傷。
另外,法官也稱,五名被告不可能“真誠和合理地”相信他們的行為不會令其他人合理地如此害怕,五人行為涉及過分武力,即使假定梁游當天仍是議員,亦不能以過分武力進入會議室。
梁游表示不作任何求情,案件押后至下個月4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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