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18-06-08 00:28:06
急救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信號燈的限制。
有一種車輛承載著生命的重任,每一次出行都是一次生命的接力。急救車上路就意味著與時間賽跑、與“死神”賽跑。2018年初至今,由濟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濟寧市文明辦、共青團濟寧市委、濟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濟寧市交通運輸局等共同發起的“文明從我做起·為急救車讓行”藍絲帶行動正如火如荼進行中。
濟寧市衛生急救指揮中心工作人員介紹,急救車接診的大多是危急重癥患者,由于車上救護措施有限,如不及時趕到醫院,隨時有可能威脅到患者生命,也會給社會的和諧穩定造成不良影響。“文明從我做起·為急救車讓行”公益活動通過科普急救知識,樹立“暢通綠色生命通道,我為急救車讓行”的急救理念,普及快速有效的讓行方式,提高全民綜合素質,從而保障生命通道暢通無阻。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警車、消防車、急救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然而在實際生活中,因部分社會車輛遇到急救車不知讓、不會讓、不愿讓等因素,會導致急救車輛不能快速通過,使執行任務的120急救車行駛效率大打折扣。
活動期間,濟寧市衛生急救指揮中心積極配合做好公益活動的相關認證工作,為文明讓行提供信息支持。濟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核定車輛是否為急救車讓行及免責認定,讓每位市民都能放心參與其中。也許一個小小善舉,將挽救一個人的生命,讓我們從現在做起,為急救車讓行、為生命讓行,讓濟寧成為更有愛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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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禮讓急救車挨罰 禮讓時違法不處罰
“救護車輛在執行任務時,其他車輛應依法避讓,留出道路讓救護車輛優先通過。”濟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中勤務大隊副大隊長王紅巖稱,主動避讓應急車輛不僅僅是一種道德共識,在法律上也有明文規定,不避讓應急車輛屬于違法行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將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對于一些市民擔心在避讓過程中會造成交通違法,王紅巖說:“在對交通違法進行錄入時,會有一個人工分揀的過程。如果發現是因為避讓急救車而產生的交通違法行為,我們不會錄入系統。”
針對救護車輛發生緊急情況時,濟寧市交警支隊將采取應急救援機制,當指揮中心接到求助后,會緊急調取車輛進行警車開道,確保患者送醫途中道路暢通。濟寧市交警部門提醒,120急救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與急救車并行車輛應減速、停車,急救車前方車輛應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靠邊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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