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河網
2018-08-19 22:51:08
原標題:鄭州居民家中驚現3萬“天價水費”! 水表后暗管漏水,誰來買單?
↑所指水表左側為水表內側,是漏水位置。為防止繼續漏水,自來水公司派人將水表右側(外側)接口擰開斷水。
↑王麗手機上的自來水繳費金額提醒
↑王麗家的天價水費事件出現后,自來水公司停止供水,王麗需要從鄰居家借水。
8月17日,鄭州市民王麗一手抱著剛滿月的孩子,一手提著從鄰居家借的水,吃力往家趕,準備午飯用水。
3個多月前,王麗夫婦湊了40萬元首付款買了一套二手房,入住3個月后,家中水表顯示用水2172噸。按照階梯水價收費,需要繳納21690.2元。
居民家自來水突然斷流一查用水兩千噸
王麗購買的房子位于鄭州市隴海路與紫荊山南路交叉口向東400米路南,小區名叫大成小區。
8月17日上午9點多鐘,她一手抱著剛滿月的孩子,一手提著水桶去鄰居家借水吃。“這種情況持續一個多星期了。”王麗稱,她是周口淮陽人,家境并不富裕,丈夫在北京打工。去年懷孕,和丈夫商議決定,在鄭州買套房子。首付款40萬,剩余為銀行貸款。這筆首付款,20萬是夫妻倆積攢的,剩余20萬元,18萬是借親戚朋友的,2萬是刷的信用卡。
5月8日,原房主辦理完網簽手續,將房子手續予以交割。“我們進行了簡單裝修,立即搬家入住。”王麗說,8月8日,她發現熱水器一直不出水,詢問樓上樓下鄰居,均稱供水正常。起初,她以為是熱水器出了問題。叫來修理工檢修,熱水器沒問題,猜測是自來水供壓不足。
隨后,自來水公司維修人員趕來檢查,原來是自來水表附近的水管爆裂了。抄表員告訴王麗,其家水表顯示用水達2526噸,而上次5月8日抄表,顯示為354噸。也就是說,短短3個月時間,王麗家的用水量達到2172噸。抄表員說,按照階梯水價核算,她需要繳納21690.2元水費。
水表內外責任劃分不同天價水費誰埋單?
王麗稱,自來水公司工作人員解釋說,按照相關規定,水表以內歸用戶負責,水表以外歸自來水公司負責。而出現漏水處,恰巧位于自來水表內側,這樣說來,她不僅要承擔水費,還需要自行維修爆裂的水管。
該小區物業公司的王先生說,大成小區的水、電、氣收費檢修,都是專業人士負責處理,物業沒有介入過此事,因此也不負責維修。
王麗剛剛搬進小區,與許多住戶還不熟悉,但因這個遭遇已成為小區“名人”。
獲知了多方信息,她對自己應該承擔“天價”水費,充滿了疑惑。
據該房原房主及小區多位業主介紹,2004年,大成小區進行了自來水“一戶一表”改造,每戶居民繳納了1000多元。施工人員的資質審核、材料選取等方面工作,均由自來水公司牽頭全程總負責,業主沒有參與。
“你們干的活出了問題,咋讓我們業主埋單?”多位業主表示不解。
鄭州市自來水公司相關人士表示,該用戶家出現的問題,他們此前也遇到過幾起。按照鄭州市供水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水表內側出現爆裂漏水,的確應該由用戶負責,“不過站在用戶的角度考慮,她的疑惑也有道理。我們會派人再作調查,爭取妥善處理。”
律師說法
除非有證據證明市民存在故意或過失毀損所致否則市民無責任
對此,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少春律師分析,市民和自來水公司之間存在服務合同法律關系,市民繳費、公司供水,是雙方各自應盡的法律義務。合同存續期間進行了一戶一表改造。如果市民僅負責繳費,選材、施工等均由自來水公司實施,那么,天價水費應當由自來水公司承擔。水管爆裂,要么是選材質量有問題,要么是施工不合格等,作為自來水公司方,除非有證據證明市民存在故意或過失毀損所致,否則市民無責任。如果有證據證明,水管爆裂系第三方造成,可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
最新進展
鄭州市自來水公司回應:愿維修漏點并協商解決水費問題
17日下午4點多,鄭州市自來水公司相關人士反饋信息稱,針對漏水情況他們拿出了解決方案:由自來水公司幫助用戶查找漏點,進行維修,讓用戶盡早用上自來水;對水費問題主動與用戶進行溝通,協商解決辦法;同時,對該小區類似問題進行摸排,解決用戶用水難題,減少用戶的經濟損失。(記者 郭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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