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西都市報
2018-09-04 07:46:09
今天是開學第一天,成都的哥馮軍的出租車副駕上,看不到小偉的身影:在大家的幫助下,小偉今天順利入學,就讀于成都一所小學的一年級。但馮軍卻有點高興不起來,半個多月前,他的愛人也是小偉的媽媽黃某,主動聯系他稱,愿意回到家里照顧小偉,打算“好好過日子”。在馮軍給她轉款5萬余元后,黃某又悄悄用他的手機轉走了2萬元,并再次離家出走,將馮軍拉黑。因聯系不到黃某,馮軍已向派出所報案,并打算走司法途徑,起訴離
妻子回家稱要照顧孩子 的哥轉款數萬元幫其還債
8月,封面新聞報道了成都的哥馮軍帶娃開出租的消息,引起大家的關注,成都的哥馮軍因兒子小偉生病,帶著他跑出租,并婉拒了好心人的大量捐款。他的事跡經報道后,大家紛紛為其堅強的信念所打動,并獲得捐款。
在好心人的幫助下,馮軍和兒子小偉的生活漸漸好轉,小偉也順利讀上了小學。半個多月前,馮軍收到了離家多年的妻子黃某發來的消息,稱愿意回歸家庭,“希望你不計前嫌,我回來帶著娃娃好好過日子?!?/p>
幾年前,妻子黃某離家出走,期間一直沒有和馮軍聯系,也沒有顧問過小偉的事,導致馮軍多年一個人帶著兒子生活。突然收到黃某這樣的消息,馮軍有些心軟,“主要是想到娃娃有媽媽可以管了,我就答應了,說回來嘛?!?/p>
黃某8月中旬回到馮軍的家中,馮軍每天在外邊跑出租車,黃某就在家里照顧小偉。沒幾天,黃某以“要還清自己在外邊欠下的債務”為由,向馮軍要錢。連續幾天時間,馮軍就通過微信、支付寶、信用卡向她轉了幾萬塊錢。“我想的是,一切以對娃娃好為前提,錢還了只要讓她照顧娃娃,我也愿意?!?/p>
馮軍先后給黃某轉款約7萬元,其中由之前的捐款和部分存款構成,本以為還清妻子的欠款后,一家人就能過上正常的日子,但黃某卻再次離家出走。
妻子偷轉走2萬后拉黑的哥 疑其回家是為了“騙錢”
8月23日,正在跑出租的馮軍,收到了一條短信,是他的銀行卡被轉走兩萬的記錄。他馬上給妻子黃某打了個電話,發現其關機。想到兒子小偉還在家,他立馬趕到家里,卻見到小偉獨自在院里哭泣,黃某已不知去向。
馮軍馬上通過微信、支付寶等聯系黃某,卻發現自己已被拉黑。“之前告知了她密碼等,她應該是悄悄轉走的?!?/p>
馮軍回憶,當他告訴黃某,這些錢部分是好心人捐助小偉的錢后,黃某曾說過,“這些錢也有我的一份”。黃某在20多天內向馮軍要了數萬元,又自己悄悄轉款,讓馮軍感到失望,他懷疑,黃某是看到報道得知自己手上有錢后故意回來“騙錢”。
馮軍說,眼看著小偉上小學了,他打算把善款留存著用作小偉讀書用,并留著病發時應急,卻沒想到黃某將錢拿走。
9月3日,封面新聞記者多次撥打黃某的電話都處于關機狀態。馮軍也向轄區派出所報案,并打算找律師起訴離婚。他表示,黃某在外多年,他也不清楚她在外面做什么,“不知道錢能不能要回來,只希望離婚?!?/p>
律師建議:可起訴離婚 也可以兒子名字追回錢款
馮軍如何起訴離婚,欠款是否能追回。太琨律(成都)所主任朱界平律師就此事件接受了采訪。朱律師認為的哥司機馮軍提出的可不可以起訴離婚,朱律師說這個答案是肯定的。
根據我國婚姻法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我國婚姻法提倡結婚自由,同時也提倡離婚自由。
關于的哥馮軍提出的可否告女方詐騙,朱律師認為從目前所了解的情況來看,不能構成詐騙犯罪,本事件還不符合詐騙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如果馮軍想通過法律手段追回女方拿走的錢,由于馮軍和女方目前尚在法律上還系夫妻關系,且雙方沒有婚內財產如何歸屬的書面約定,因此如果從馮軍的角度去主張是不能實現目的的。這個案件如果要向女方追討,應考慮以孩子小偉的名義向女方追討,因為這部分財產均是第三方捐贈給未成年孩子小偉的,財產的所有權應該歸小偉。
小偉的父親馮軍只是其監護人,監護人處分未成年財產不得損害其利益,而本案中女方系小偉的母親,其也有義務保護小偉的合法利益,因此小偉可以作為原告,其父親馮軍作為小偉的法定代理人而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小偉的母親退還拿走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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