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光明網
2018-09-24 18:18:09
9月上旬,有媒體接到爆料:有人在為浙江省寧波市甬江財經學校即將舉行的一場考試,大規模地招代考“槍手”。這場考試的準考證信息顯示,考試是陜西師范大學2018年秋季網絡教育課程考試,負責的機構為陜西師范大學遠程教育余姚市函大教育培訓學習中心。爆料人稱,他曾多次參加過類似的代考,實際上就是進考場之后,照著答案抄試卷。考試過程看似嚴格規范,監考、巡考等考務人員配備齊全,卻無人對考生的身份進行核實。據其稱,一場百來人參加的考試,代考的“槍手”竟然能有80人。
考試舞弊現象一貫為公眾所不齒,為了嚴厲打擊考試作弊現象,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也將考試作弊入刑,兩高的司法解釋,又對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代替考試罪的,分別作出規范。除此外,《刑法》第284條新增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種種治理措施,不可謂不嚴厲。
寧波甬江財經學校那場百人考場驚現80名“槍手”的考試,屬于遠程教育考試,學生在學習期限內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通過教育部規定的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將獲得教育部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的資格。網絡遠程教育,也是我國成人教育重要的組成部分。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網絡教育學員參加所學課程的期末考試,必須憑三證,即身份證、學生證和考試通知單參加考試,禁止代考與舞弊等行為。
與高考等社會關注度較高的考試相比,成人遠程教育的受關注程度不高,但作為正規的學歷教育,其考試絕不能成為兒戲。在陜西師范大學遠程教育學院官網公布的“巡考工作通知”里,也明確要求各校外學習中心加強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考生攜帶有效證件(身份證或學生證)及準考證參加。另外,通知還要求嚴格按照陜西師范大學遠程教育學院考試管理辦法、標準化考場規范等要求,做好考點考場的布置、監考教師的選聘和培訓工作。本應該正兒八經的考試,卻異化成公開大規模招收“槍手”和集體抄答案的“盛會”,如此大膽,是誰給了作弊者勇氣。
如此網絡教育上演的作弊狂歡,除了與社會關注少這一客觀因素密切相關外,更在于圍繞遠程教育,在教育市場上形成了一條利益鏈:考生為了拿文憑,校外學習中心奔著經濟利益辦考試,而鞭長莫及的相關高校也本著“與人方便與己方便”的思維,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于是乎,上下配合,大家心照不宣地生生將一場考試變成了一場大戲。破解網絡教育的作弊問題,亟待法律利劍斬斷其背后的利益鏈。
徒法不足以自行。此案暴露出的問題應當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對網絡遠程教育等相對小眾化的考試,也應加強監督管理。除了要事后嚴厲懲戒形成震懾,更需凈化考場,確保事前、事中監管到位,從源頭上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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