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揚子晚報
2018-07-06 23:48:07
市民撿到貓頭鷹 警察送它“回家”
市民撿到的貓頭鷹。
揚子晚報訊(記者 梅建明 通訊員 江景軒)7月2日晚上7點多,南京江北新區公安分局沿江派出所接到求助報警電話,一市民稱他撿到了一只疑似貓頭鷹的小動物,看著挺可憐的,希望警察把它帶走。民警趕到現場,發現這是一只貓頭鷹,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于是將它帶回派出所暫時喂養,并于7月3日將其送往紅山動物園飼養。民警提醒,貓頭鷹屬保護動物,它們崇尚自由,因此請廣大市民在出行游玩發現野生動物時不要傷害它們,大家都要珍惜和愛護野生保護動物,不可隨意捕殺,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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