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2019-04-28 08:37:04
4月27日,記者從山東省司法廳獲悉,日前,山東省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正式公布,立法計劃項目共144項,其中地方性法規89項、省政府規章55項,內容涵蓋財政經濟、教科文衛、城建環保等類別,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提高立法質量,以良法促發展,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據悉,山東省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緊緊圍繞服務保障新舊動能轉換、鄉村振興、海洋強省、三大攻堅戰、軍民融合、打造對外開放新高地、區域協調發展、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八大戰略布局,對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貼近中心工作的立法項目以及實踐證明已經成熟的改革經驗和改革舉措,及時上升為地方立法,通過立法形式推動制度創新,鞏固改革成果,破解發展瓶頸。《山東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山東省人才工作條例》等被列入重點立法項目,就是通過立法形式推動制度創新、鞏固改革成果,體現了立法的引領保障作用。
在省政府地方性法規立法計劃中,確定13項在年內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立法項目,包括《山東省鄉鎮工作條例》《山東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山東省長島海洋生態保護條例》《山東省人才工作條例》《山東省社會信用條例》等;確定37項在條件成熟時爭取提請審議的立法項目,包括《山東省公共法律服務條例》《山東省律師工作條例》《山東省司法鑒定條例(修改)》《山東省行政復議條例(修改)》等;確定39項抓緊調查研究和起草的立法項目,包括《山東省節能監察條例》《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修改)》《山東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等。
在省政府規章立法工作計劃中,年內完成的重點立法項目為8項,包括《山東省煤礦沖擊地壓防治辦法》《山東省自然災害和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辦法》《山東省電子政務和政務數據管理辦法》等。同時,將在條件成熟時爭取完成24項省政府規章立法項目,其中有關完善市場監管制度的項目8項,有關創新社會治理和健全公共安全體系的項目8項,有關保護資源環境和推進生態文明的項目6項,還有2項是有關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
此外,山東還將分期分批對機構改革、上位法修改涉及的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作出修改或者予以廢止。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的部署,開展涉及民營經濟、軍民融合、外商投資等領域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的清理和修改工作。及時啟動涉及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生態環保和自然資源保護、民營經濟發展、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社會民生、公共服務、科技創新等方面的立法前期工作。(馬云云 崔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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