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新銳大眾
2019-05-09 08:53:05
淄博市紀委市監委通報8名黨員干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典型案例
臨淄區雪宮街道辦事處原副主任崔會勇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為涉黑組織違法犯罪人員承攬工程問題。2017年5月至12月,崔會勇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多次幫助涉黑組織領導者李某某承攬拆遷工程,并收受李某某贈送的財物。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崔會勇負責某小區拆遷工作期間,在未與該小區4戶居民簽訂拆遷協議的情況下,雇傭李某某等人對該4戶居民進行強拆,造成財物損毀,嚴重損害群眾利益。此外,崔會勇還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貪污受賄等其他違紀違規違法問題。2018年8月,臨淄區紀委區監委依紀依法對崔會勇采取留置措施。2018年11月,臨淄區紀委區監委給予崔會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移送檢察機關。
高青縣原地產估價交易所所長、國土資源局田鎮管理所所長孫傳平接受惡勢力犯罪集團違法犯罪人員宴請、包庇縱容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問題。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惡勢力犯罪集團組織領導者紀某在擔任高青縣田鎮街道某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非法占地9.63畝建設車庫后予以銷售,獲取巨額利益。2017年5月,孫傳平接受紀某宴請,未對紀某上述非法占地行為依法查處;2017年12月,高青縣國土資源局田鎮管理所接到國土資源部移交的上述違法占地線索后,仍未予以依法查處;2018年3月,孫傳平伙同他人一起偽造高青縣2017年度土地衛片執法監督檢查卷宗,造成紀某非法占地已被處罰的假象。2019年4月,高青縣紀委縣監委給予孫傳平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降為科員。
張店區董守常、呂波、韓兵祥、張業浩、李成祥、向杰6名黨員干部履職不力,處置涉惡犯罪團伙違法犯罪行為不到位等問題。2009年以來,涉惡犯罪團伙組織領導者韓某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準,擅自占用張店區傅家鎮小田村13.32畝林地建設樓房、停車場、羽毛球館、飯店等設施,嚴重破壞林業種植條件。淄博市森林公安局張店區分局、原淄博市國土資源局張店分局城區二所及傅家鎮小田村黨支部、村委會未履行工作職責,對上述問題發現、處置不及時、不到位,市森林公安局張店區分局局長董守常,原市國土資源局張店分局城區二所副所長、馬尚中心所副所長呂波,傅家鎮小田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韓兵祥3人對此分別負有直接責任。此外,張店區畜牧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業浩及房管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李成祥在離崗期間,違規到韓某實際控制的農業開發專業合作社任職,并領取薪酬;傅家鎮小田村出納向杰在韓某擔任村委會主任期間,按照韓某安排使用該村450萬元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將非法獲利交由韓某個人支配。2018年11月,張店區紀委分別給予董守常、呂波、韓兵祥、張業浩、李成祥黨內警告處分,并收繳違規違紀所得;2019年1月,張店區紀委給予向杰開除黨籍處分。
高密市夏莊鎮原黨委書記范琿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中共濰坊市紀委、濰坊市監委對高密市夏莊鎮黨委書記兼高新區黨工委書記范琿嚴重違紀違法涉嫌職務犯罪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范琿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購物卡等;違反廉潔紀律,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影響公正執行公務;違反群眾紀律,縱容涉黑涉惡活動,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并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范琿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貪欲膨脹、擅權妄為,對黨紀國法無敬畏之心,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了嚴重損害和不良影響,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相關規定,經中共濰坊市紀委常委會會議、濰坊市監委委員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濰坊市委批準,決定給予范琿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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