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工人日報
2019-05-15 07:23:05
【產經觀察】市場化完善嬰幼兒照護設施不等于高價化
國務院辦公廳于5月9日發布了《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這是我國首次出臺面向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的國家層面的政策,意見中提出,“鼓勵通過市場化方式,采取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多種方式,在就業人群密集的產業聚集區域和用人單位完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
由于許多幼兒園不接納3歲以下嬰幼兒,產婦產假結束返回工作崗位后,很多雙職工家庭就陷入了嬰幼兒照護難。結果,本該頤養天年的家中老人,不得不輪班上陣照護,“生出一個孩子,拖住三個家庭”。由國家層面出臺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政策,不僅有助于減輕雙職工家庭的負擔,也有益于孩子的健康成長。
事實上,在此之前,面對3歲以下難入園的“空檔期”,社會上已有不少機構涉足其中。在一些大城市,市場化機構為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開出的價格,月支出從數千元到萬元不等,基本屬于中高檔價位,普通工薪階層難以承受。
那么,在國家出臺相關政策之后,市場化的嬰幼兒照料機構該如何找到自身的行業定位呢?
根據指導意見,我國嬰幼兒照護是以“家庭為主,托育補充”,并且是“政策引導,普惠優先”。
也就是說,嬰幼兒主要還是在家庭中接受照護,有關方面提供的服務主要是科學養育指導,和對“確有照護困難的家庭或嬰幼兒提供必要的服務”,而在機構方面,則是“優先支持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換言之,即便是市場化的服務機構,也被鼓勵采取普惠式的服務,如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形式,而非高價化、貴族化。
實行嬰幼兒照護普惠化,并不意味著市場化機構沒有用武之地,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參與到家庭、社區乃至單位的嬰幼兒照料服務中去。
比如,在家庭嬰幼兒發展指導中,既可以提供上門服務,也可以借助互聯網方式提供信息和指導服務。另外,還可以為用人單位提供在工作場所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意見中也提出,這類為職工提供的照護服務,“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
對于一些有技術優勢的企業,也可以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結合嬰幼兒照護服務的實際需求,為有需要的用人單位和社區,提供相關信息化服務。畢竟,對于單位和社區而言,這些資源是自身最為缺失的。
不過,不論市場化機構以何種形式參與到普惠性嬰幼兒照護中,相關部門都要加強對其的監管。要知道,在此之前,發生過用人單位委托社會機構代辦托兒服務后,出現不良情況的事件。如果類似不良事件發生于嬰幼兒身上,家長更不易察覺,產生的后果也會更為嚴重。當然,相關監管部門在關注嬰幼兒膳食營養、人身保護、健康防護等方面的同時,也應當對照護服務內容有所監督,切莫讓個別機構把嬰幼兒照護變成變相的嬰幼兒早教。
本報記者 趙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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