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19-08-01 14:57:08
新華社重慶8月1日電(記者周聞韜)暑假期間,不少校外培訓機構生意火爆,與此同時,由教育培訓引發的各類糾紛也呈上升態勢。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一起涉教育培訓類案件,法院認定培訓機構虛假宣傳,判決其退還培訓費用,并支付違約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原告馬某、李某、王某、楊某等4名家長為子女報名參加了校外培訓機構,并分別與該機構簽訂合同,約定機構為4人的子女提供升學培訓,并保證4個孩子能進入重慶知名中學學習。
合同簽訂后,4名家長分別向該機構繳納了9.5萬元至17.8萬元不等的費用,但4人的子女均未能進入指定名校就讀。后4名家長和機構就退款問題簽訂協議書,約定機構分8期退還費用,但該機構在退回首期款項后,再未退款,由此引發糾紛。
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之間就退款達成的協議書系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合法有效,理應遵守。協議書簽訂后,被告僅按約退還了第一期款項后就再未退款,該行為已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遂判決被告退還4名原告擇校費及培訓費4.7萬至8.8萬元不等,并支付相應違約金。
該案審理法官提醒,正值暑期,許多家長選擇校外培訓機構為孩子“充電”,但不少培訓機構也不同程度存在夸大宣傳的問題,家長在選擇培訓機構時,應當盡可能多渠道了解其辦學口碑,謹慎考慮,如遇侵權可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