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
2019-09-12 14:53:09
上海浦東新區法院消息,12日,華東政法大學學生起訴上海迪士尼禁帶飲食一案,原被告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食品損失46.30元,迪士尼補償50元。
9月12日,備受關注的原告王潔瑩訴被告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上海迪士尼樂園)服務合同糾紛一案在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浦東法院”)主持下調解結案。
2019年1月30日,原告前往上海迪士尼樂園游玩,并攜帶部分即食食品以備游玩時食用,在樂園安檢時,被告知根據《上海迪士尼樂園游客須知》游客不得攜帶食品進入樂園,經交涉未果,原告自行處置食品后入園。3月15日,原告訴至上海浦東法院,請求判令:1.確認被告《上海迪士尼樂園游客須知》中“不得攜帶以下物品入園”部分的“食品、酒精飲料、超過600毫升的非酒精飲料”條款內容無效;2.被告賠償原告因上述入園規則被迫丟棄的食品損失46.30元。
上海浦東法院于2019年3月15日立案受理該案,于4月23日公開開庭審理,審理期間多次組織雙方調解。
期間,被告對入園規則中相關條款內容進行了修改:除少數特殊食品仍禁止攜帶外,游客可攜帶供本人食用的食品及飲料進入上海迪士尼樂園。
9月12日,經上海浦東法院主持調解,原、被告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被告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補償原告王潔瑩人民幣50元(當庭給付)。該調解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
【新聞多一點】
因為禁止自帶飲食,上海迪士尼被大學生告了
上海迪士尼樂園“禁止攜帶食物入園”、“入園需翻包檢查”等規定一直飽受爭議。今年年初,華東政法大學大三學生小王因攜帶零食被園方工作人員翻包阻攔。
小王查詢發現,美國和法國的3處迪士尼并沒有禁止消費者攜帶食物進園,而中國和日本的迪士尼樂園卻禁止。小王認為,上海迪士尼相關規定目的是提高園內餐飲業的創收,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便一紙訴狀將上海迪士尼樂園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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