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中國青年網
2020-01-29 17:19:01
當前,防控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全民“戰役”已打響,隨著各方積極行動,各地防控措施和群眾防控意識逐步增強,舉國上下凝結成了“眾志成城,共克時艱”的精神合力。
然而,在各地密切排查隔離治療過程中,出現了疑似病毒攜帶者拒絕隔離、惡意逃離甚至暴力對抗宣講者和執法者的個別極端事(案)件。
據報道,日前,一湖北返鄉居民辱罵上門宣傳人員,還開車追趕警察,被刑拘;一武漢父母強行帶疑似感染新型肺炎的孩子離境,被馬來西亞警方逮捕;四川張某從湖北務工返村后,拒絕“居家隔離”14天的勸告,認為居家隔離限制了自己的人身自由,拒不配合還出言辱罵工作人員,被強制隔離;更有甚者,一名湖北孝感籍男子竟公然在微信朋友圈稱,“過年了,要出去‘禍禍’福建人民”,已被強制隔離。
“法立,有犯而必施。”任何人,在任何時刻,都不能觸碰法律的底線。對拒絕隔離治療的,可以依法依規強制執行,不僅是公民的道德約束,更于法有據,應嚴格做到有法必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時,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采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大疫當前,無論出于盲目恐慌,無視科學、淡漠法律,還是不自知的片面認知,甚至放任對抗、無視他人生命的“道德淪喪”,都必須依法依規嚴懲。上述系列事件,都是萬眾一心“防控戰役”中,每一位有道德有良知的公民所不愿見、為人齒的行為,且上述這些“害人損己的”行為,不僅會延誤自身救治、貽害他人生命、危害公共安全、影響整體疫情防控大局,還極有可能因此觸犯法律,遭受懲處。
防控疫情、配合排查、主動隔離,是每個公民應知的責任,更是每個公民應盡的法律義務。誰都知道,疫情攸關生命,容不得半點馬虎。
“寧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萬一”,就是對人民生命的最大保護和支撐。而無論出于“不波及無辜”的人性善良,和對自己、對他人、對社會負責的道德良知,還是作為一名合法公民的基本底線,任何一位相關接觸者、疑似攜帶者或屬地涉情人員,都應積極配合,排查隱患,尤其是,疑似病患者更應主動配合接受隔離治療,否則,道德難容,法律更不容?。裼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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