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0-02-11 12:39:02
近日,山東省高院梳理了16起全國各地疫情期間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典型案件。從目前警方查辦的案件來看,這些新冠肺炎患者主要涉及我國刑法兩項罪名: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這些涉嫌犯罪的患者中,絕大多數是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而涉嫌以“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的僅有兩例,值得注意的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刑!這16起案件分別為:
閃電新聞記者 王文龍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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