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光明網
2020-02-29 20:30:02
作者:上海交通大學國際與公共事務學院教授、中國公益發展研究院院長、中國社會治理研究會研究員 徐家良,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博士后 張其偉
自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爆發以來,在黨和政府的引領下,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為疫情防控作出重大貢獻。通過此次疫情防控過程可以發現,社會力量能夠以多種形式參與到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中,在資源、服務、合作機制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而透過疫情防控案例,也可窺見社會力量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全面作用。
從實踐來看,社會力量參與疫情防控主要以下面四種形式開展:
一是開展款物捐贈。這是社會力量支援防疫工作的最直接方式。一方面,大批企業和個人為疫情防控提供資金支持,捐贈總量在短時間內達到極高水平。從1月23日首個疫情相關的籌款項目上線,至1月底全國疫情防控相關慈善捐贈總額已突破100億元。截至2月17日,湖北省累計接收社會捐贈資金115.43億元。另一方面,一批社會力量投身到為疫情一線募集物資的隊伍中,奠定防疫工作的物質基礎,為保障患者、醫護人員們的生命安全而不懈努力。截至2月24日協調運到湖北的醫用防護服257.9萬件,醫療隔離眼罩/醫用隔離面罩77.1萬個,負壓救護車507輛,呼吸機1.5萬臺,心電監護儀1.3萬臺,84消毒液(5%)11.3萬箱,醫用防護服等每日運抵湖北數量已經連續多日超過湖北方面提出的需求量。同時,防疫一線部分緊缺的大型醫療設備也來自于社會力量的提供。由北京市銀杏公益基金會牽頭發起的“武漢銀杏行動”一共為疫情重點地區籌集2000臺制氧機,極大地緩解了湖北省新冠肺炎患者在入院就醫前的缺氧狀況。
二是提供應急服務。在武漢采取封城舉措之后,民間力量提供大量應急服務,包括醫療保障服務和生活物資服務。醫療保障服務的形式包括醫療防護物資運輸和醫護人員保障。自疫情爆發后,多支民間自發成立的愛心車隊開始運轉,通過社交媒體進行聯絡,有的幫助運送民間捐贈的口罩、防護服、制氧機等防護物品,有的負責為醫護人員輸送生活物資和個人衛生用品,有的義務接送醫務工作者上下班。而酒店、餐廳等企業也自發動員起來,為醫護人員提供飲食、住宿等基本保障。生活物資服務則體現在城市內封閉社區的生活物資運輸。盡管收入微薄且面臨長期隔離風險,全國仍有大量卡車司機自愿在疫情中為湖北各個地區運輸生活物資。應急服務的主體除了公眾個人也包括社會組織,如武漢物流協會就聯合武漢現代物流研究院、壹米滴答等大型物流企業及熱心貨車車主組建防疫志愿貨車車隊和志愿私家車車隊,向武漢雷神山醫院、火神山醫院、湖北省人民醫院等單位運輸保障物資。同時,面對國內物資短缺的情況,以武漢大學校友會、北京大學校友會、浙江大學校友會、上海交通大學校友會和各地分會為代表的一批校友會組織積極協調海外資源,從美國、韓國、澳大利亞、新西蘭、新加坡等10多個國家和地區募集、采購防護物資和設備,向國內運輸急需的各類物資。
三是關懷特殊群體。關懷的群體包括三類。第一類是傳統意義上的困難群體,如面對疫情由于自身健康基礎薄弱而存在更高感染風險的老人、兒童、長期病患者、殘疾人等群體。針對上述群體的典型服務項目包括中國罕見病聯盟聯合北京病痛挑戰公益基金會啟動疫情期間罕見病患者用藥援助項目,武漢恩派社會創新發展中心為湖北省婦幼保健院聯系對接兒童口罩資源等。第二類是由于經濟基礎較為薄弱而在疫情中處于弱勢的群體,以農民工群體為代表。針對此類群體的典型服務項目是北京市協作者社會工作發展中心發起的“農民工抗疫救援行動”,依托該機構分布于全國的服務網絡開展農民工及其子女的疫情緊急救援和能力建設。第三類是受到疫情直接影響而轉變為弱勢方的群體,以小微企業主為代表。針對此類群體的典型服務項目是廣東省和的慈善基金會推出的“和衷共濟”小微企2億元應急支援計劃,用于緩解佛山市順德區內的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租金、人工等方面的短期壓力。
四是搭建協作平臺。平臺的類型可分為正式型和非正式型兩類,無論是哪種類型的平臺,基本都以互聯網尤其是社交媒體作為載體,形成快速穩定的互動溝通機制和信息發布機制,從而幫助更多的個體投入到疫情防控事務中。正式型平臺由社會組織或企業搭建,以信息發布、組織聯合行動為目的,盡可能多地會聚專業性社會力量投入到具體防疫工作中。如北京博能志愿公益基金會聯合北京和湖北兩地專業志愿者及公益機構發起的“京鄂iWill志愿聯合行動”,通過線上方式對接志愿者及資源信息,形成服務合力。而在正式平臺之外,大量民間志愿者以微信群等方式建立非正式的自媒體平臺,協調款物捐贈、物資運輸、通勤保障等工作,基于社會網絡圈層實現協作。部分具備技術能力的個人,還利用GitHub等網站開發出“Wuhan2020”等信息平臺,使民間協作行為更加智能化。此外,在基層政府的防疫實踐中,還出現了政府和社會力量合作搭建平臺的案例:湖北省英山縣大別山青年聯盟建立的線上防疫志愿中心微信群直接邀請當地副縣長等領導干部加入其中,第一時間發布公告并與群眾溝通需求,起到了較為顯著的效果——當地新冠肺炎死亡人數和確診病例均為黃岡市倒數第一,治愈率為全市第一。
從社會力量參與疫情防控的實踐來看,其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的作用,并不僅限于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所強調的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格局,而有著更為復合化與關鍵性的作用。這些作用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資源匯集作用。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重視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發展慈善等社會公益事業。疫情防控過程中的大規模社會捐贈充分說明,以慈善為代表的第三次分配,總體是正向社會價值的引導,由社會成員主動、自發參與的財富流動過程,其中蘊含著深刻的文化內嵌,彰顯出民眾的大愛理念與命運共同體思維。這一分配過程不同于市場在效率訴求引導下的合作博弈,也不同于政府出于國家價值而采取的強制性干預,自有其內在邏輯與活力,并能在應對突發狀況時爆發出驚人的能量。以此次疫情防控中的社會合作為契機,鼓勵第三次分配機制在現代化治理體系中更為日常性地發揮作用,將有利于進一步聚合民間社會資本,開創出中國特色慈善事業發展道路。
應急治理作用。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構建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從此次疫情爆發后社會力量的迅速反應可以看出,多元參與的治理理念同樣需要在應急領域普及,而社會力量也完全有能力成為應急治理的參與主體之一。在突發事件中,事發地點所在地區的個人志愿者往往能成為第一響應人,在短時間內實施人道救助、應急服務和心理支援。而發展良好的社會組織,則能作為應急治理主體之一,在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和事后重建兩階段均發揮作用,依靠其自身的專業能力和強靈活性,開展細致而持續的項目。為促進社會力量應急治理功能的發揮,應給予應急響應者一定的制度保障和賦權,并強化社會組織應急能力的日常培訓工作。
民生保障作用。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滿足人民多層次多樣化需求。疫情防控中社會力量提供的多重關懷服務充分說明,社會力量不僅能夠關注到民生問題的多重維度和多元對象、彌補政府在非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缺位或不足、滿足民眾的多樣化需求,還能在提升社會公平、化解社會矛盾等方面成為政府的有力助手。不同社會組織針對勞動者和企業所提供的不同服務,反映出在疫情等負面因素影響下,經濟面臨下行風險過程中社會力量的調節作用之重要性。未來一段時間,社會力量將成為保障社會穩定、改善民生、解決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的重要主體,從不同角度增進人民福祉,提升公眾獲得感。遵循《決定》要求,開放更多服務領域由社會力量承擔,將是下一階段治理體系建設的可行嘗試。
主體協同作用。“協同”是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中的高頻關鍵詞之一,行政體制建設要求國家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宏觀調控制度體系強調多種政策協同發力,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在整體性、精準性之外也強調協同性。實際上,政社協同也是實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題中之義。防疫一線的實踐充分說明,社會力量能夠形成自發的協同體系并高效運轉。為強化治理體系建設,應推廣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協作機制,尋找到雙方的契合點,產生多維互動,推進協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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