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20-03-26 14:27:03
新華社重慶3月26日電(記者周聞韜)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近日通過遠程視頻方式公開宣判一起銷售偽劣口罩案,對原為醫藥行業從業人員的被告人江萍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24萬元,同時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假釋之日起5年內從事醫藥行業相關職業。
法院經審理查明,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為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江萍從上家楊坤(另案處理)處訂購大批量無生產廠家、生產日期、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的口罩并對外銷售,銷售金額24.05萬元,非法獲利5.75萬元。經專業機構檢測,該批口罩過濾效率等指標不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屬偽劣產品。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江萍為牟取個人非法利益,無視職業道德和職業規范,違背為人民健康負責、誠信可靠的從業準則,銷售明知質量不合格的防護產品,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為預防再犯罪,應對其依法處以“從業禁止”。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