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wǎng)
2020-03-31 11:10:03
新華社杭州3月31日電(記者吳帥帥)從制售假冒飛天茅臺到誘騙受害人前往酒廠參觀考察,再到組織假鑒定師鑒定酒品為正品……近日,提供如此一條龍“服務”的被告人李某因詐騙罪被溫州樂清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
2016年,本案受害人因想從事茅臺酒銷售,結識了自稱有門路的被告人鐘某。為取得對方信任,鐘某陪著受害人到貴州仁懷茅臺酒廠考察,還引薦了一位主管“銷售審批”的李某。在飯桌上,李某當場簽了一張“審批單”,“特批”一部分茅臺酒給受害人。
實際上,被告人李某是貴州一家白酒廠的法定代表人,他用自家釀的白酒灌裝到專門仿制的茅臺酒瓶里,附隨的識別器、防偽標簽以假亂真。
受害人上當后,開始大量向鐘某、李某購買茅臺酒,短短半年內(nèi)就花了1950萬元用于購買酒品。
此后李某還通過偽造經(jīng)銷商授權證、指使人冒充鑒定人員鑒定酒品等方式繼續(xù)騙取受害人信任,直到假酒被查東窗事發(fā)。
執(zhí)法機關查獲,這些假冒的飛天系列茅臺酒,共有929箱、5574瓶。經(jīng)鑒定,查獲的所有茅臺酒均屬于假冒貴州茅臺酒,所有證書及工作證都是假的。
樂清市人民法院對李某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50萬元。鐘某被另案判處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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