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2020-04-26 16:28:04
【專家觀點】
作者:李瑞鋒(北京中醫藥大學管理學院院長、北京中醫藥大學國家中醫藥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特聘研究員)
重大傳染性疾病等非傳統安全威脅持續蔓延,是人類面臨的共同挑戰。如何有效應對重大傳染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成為當前及未來世界各國事關國家安全的戰略問題。我國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治效果顯著,受到許多國家的高度肯定。我國這次抗擊疫情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中西醫結合作為其中之一,成為中國經驗、中國方案的重要特點之一。
近年來,中醫藥參與衛生應急作出了突出貢獻。在應對這次疫情過程中,中醫藥總體參與度達到歷史最高。但是在疫情暴發初期,各地中醫藥應急響應速度、參與度,甚至治療效果仍存在明顯差異,主要原因是中醫藥尚未全面納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體系,缺乏相應的體制機制,無法高效順暢的進行應急響應和處置。盡快將中醫藥全面納入應急管理體系,顯得非常重要。
我國目前以“一案三制”(預案、體制、機制和法制)為核心的應急管理體系是在2003年SARS以后逐步建立起來的,在傳染病防控中曾發揮了突出作用,但是隨著新的形勢變化,亟須對其進行調整和完善。中醫藥全面納入應急管理體系,需要進行系統化設計,以建立起體現中國特色的衛生應急管理體系。
建議盡快修訂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將中醫藥全面納入應急預案體系。在國家層面和地方各級政府制定的本地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將中醫藥管理部門、中醫類醫療機構等納入,并加強日常演練,充分發揮中醫藥應急作用,構建中國特色應急預案體系。此次疫情暴發后,各地相繼啟動一級響應,但響應速度也存在一定差異,暴露各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仍有待完善,特別是日常演練和應急準備還存在不足。
同時,進一步健全應急管理體制,將中醫藥全面納入。各級政府成立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或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及應急管理日常管理機構要涵蓋中醫藥管理部門和中醫藥管理人員,各級政府組建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或專家組要有中醫藥專家,各級政府組建的衛生應急隊伍要有中醫藥人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專業技術機構要將中醫類醫院納入其中。這次疫情全國有97所中醫醫療機構作為定點醫院參與了救治工作,未來應進一步將更多符合條件的中醫類醫院統籌納入應急管理體系,形成常態化的中西醫協作模式。
應急管理機制是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全過程所采取的各種方式方法和舉措,是保證應急預案、體制和法制具體有效落實的關鍵。相互協作聯動是應急管理機制的核心內涵,只有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高效運轉的機制,才能在突發疫情時,真正發揮作用。武漢疫情暴發初期,醫療衛生機構和部分公共場所出現的混亂局面,實際上充分暴露了應急管理機制不暢導致的各類問題,已有的預案、體制、法制等沒有很好地發揮作用。
中醫藥全面納入應急管理體系,既有對現行機制的調整完善,也有建立新機制的問題。其中,建立中西醫協作機制具有重要意義,包括各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在各地方政府領導下與其他部門的協作、中醫類醫院與綜合醫院、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各類機構之間的協作、中西醫之間醫護人員的協作等一系列機制安排。就疾病救治環節而言,中西醫協作機制就是要實現中西醫聯合制定診療方案、聯合查房、聯合會診、協作救治病人。既要做到中西醫1+1=2的功能疊加,更要實現1+1>2的協同效應。
自2003年SARS以來,《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相繼頒布,并制定出臺關于應急體系建設、應急隊伍建設、應急救助等各類文件,但是很少涉及中醫藥。將中醫藥全面納入應急管理體系,需要進一步推進應急管理法制建設,將近年來中醫藥參與衛生應急,特別是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中所形成的有益經驗,通過法律法規、制度文件、規范、標準等形式加以固化,并貫徹落實,為中醫藥真正發揮衛生應急獨特作用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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