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20-06-29 13:52:06
近日,山東省淄博市檢察院辦理了一起王春婷(化名)涉嫌販賣、運輸毒品罪一案。然而,這一案件有些不尋常。
跨省旁聽庭審
千里販毒落網
2015年6月,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獲取線索:一起販賣毒品案的被告人劉利明(化名)的妻子王春婷(化名)將在淄博市淄川區進行毒品交易。
民警通過偵查摸排,確定王春婷及三名男子駕車于2015年6月4日由老家河南省平頂山市抵達淄博市淄川區。
當日,王春婷等4人旁聽了劉利明等人販毒案庭審,庭審結束后被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抓獲,并當場從其駕駛的轎車內查獲甲基苯丙胺(冰毒)6包,共計約600克,同時在該車內發現自制冰壺一個、錫紙一包及塑料封口袋一宗。
經依法訊問,王春婷交代:因為丈夫的案件要開庭,她于6月3日出發到淄博市淄川區參加旁聽。常言道“賊不走空”,為了不“白跑一趟”,王春婷隨車攜帶了6包甲基苯丙胺(冰毒),而且為了壯膽,她還特意邀請了三位毒友陪同。
據交代,當四人駕車行至菏澤高速路服務區時,王春婷拿出了隨車攜帶的冰壺,與隨行人員在車內吸食了冰毒。
被抓后,王春婷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因當時處于哺乳期,犯罪嫌疑人王春婷被取保候審。但是取保候審期間,王春婷潛逃,直至2019年7月19日被抓獲歸案。
檢察官察疑點
深挖追訴漏罪
該案以販賣、運輸毒品罪移送審查起訴后,淄博市檢察院的吳斌細致梳理這起跨省販賣、運輸毒品案的“全鏈條”,對案件進行了更加細致的思考。
在對案情進行深入分析后,吳斌列明了詳細的補充偵查提綱,并根據犯罪嫌疑人王春婷在其轎車內容留同行的胡立志(化名)等人在車內吸食冰毒的犯罪事實,認為王春婷可能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建議偵查機關進一步補充、固定證據。
偵查機關采納了檢察機關的意見建議,迅速對案件進行了扎實細致的補充偵查,不久,淄博市檢察院對王春婷在以販賣、運輸毒品罪的基礎上增加了容留他人吸毒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訴。
經過審理,2019年12月27日淄博市中級法院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王春婷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拘役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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