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20-08-05 17:08:08
新華社上海8月5日電(記者仇逸)上海市閔行區衛生健康委日前向一家花鳥市場開具3萬元的控煙違法場所罰單。據悉,這是2017年3月1日《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修正案生效實施后,上海執法部門開出的首張“頂額罰單”。
《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生效實施以來,控煙力度不斷加大,多部門協同監管、公眾和媒體積極參與支持,形成了控煙社會共治的良好氛圍,上海成人吸煙率從2010年的26.85%逐步下降至2019年的19.70%。但同時,一些控煙重點難點場所如餐飲單位的包間、娛樂場所、商務樓宇、綜合商業體等仍存在違規現象。
今年4月26日,閔行區衛生健康委監督所環境衛生監督科獲悉,位于虹橋鎮的一家花鳥市場地下一層商鋪存在控煙管理問題。4月27日,閔行區衛生健康委開展突擊監督檢查時發現,該花鳥市場地下一層商戶公共區域均未設置統一的禁止吸煙標識和控煙監管電話;在地下一層多條過道和轉角處發現地面上散落多個煙蒂;在市場二層辦公區域發現兩個煙具,且煙缸中有若干煙蒂;在副總經理辦公室查見一個煙具等。
“在公共場所發現數個煙蒂,說明物業沒有及時對吸煙者進行勸阻,同時也沒有在醒目位置設置張貼統一的禁煙標識和監督電話,在辦公區域設置吸煙有關器具,這些都是未履行場所禁煙管理職責的具體表現。”現場執法人員、閔行區衛生健康委監督所環境衛生監督科劉敏吉說,“被處罰人違反了條例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依據第十八條規定,罰款人民幣3萬元。”
為什么要開出“頂額罰單”?劉敏吉表示,2019年1月,這家花鳥市場也曾因在禁止吸煙場所設置煙具、未履行禁煙義務等問題被處罰2500元,是有“前科”的,此次控煙違法行為屬于“再犯”和“頂風作案”,并且場所同時違反條例中的多項規定。在執法過程中,商戶和業主并未及時采取整改措施;經媒體報道后造成一定負面影響,屬于從重行為,具有罰款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裁量基準。
被處罰物業法人代表朱經理說:“經過此次處罰,虹橋花鳥市場已將條例的要求再次宣傳貫徹落實到約1300家商戶,實行‘控煙責任承包制’。市場內保安不定期巡邏,檢查控煙措施是否到位。”
“這張罰單既是一面‘鏡子’,更是對違法吸煙行為的震懾。”閔行區愛衛辦副主任劉濤說,公共場所控煙是一項需要全社會動員、多部門聯合常抓不懈的工作,尤其餐飲、娛樂、連鎖酒店等重點場所和行業,違法吸煙現象容易回潮。
上海市控煙協會副會長、上海市君悅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許江暉律師指出:“《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明確規定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內全面禁煙。不僅僅是個人要嚴格遵守前述法律規定,各禁止吸煙場所所在單位也應承擔控煙管理主體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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