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18日訊 日前,國家醫療保障局官網正式發布《2020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簡稱“方案”)。方案明確,不在醫保藥品目錄內的,與新冠肺炎相關的呼吸系統疾病治療用藥、仿制藥品等將可以納入2020年藥品目錄擬新增藥品范圍。
此次方案,將部分不在醫保藥品目錄內的藥品擬納入進來,并將部分藥品調整出目錄,同時調整了支付標準藥品的范圍。旨在建立藥品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并根據基金支付能力動態調整藥品目錄范圍,為新冠疫情防控常態化提供支撐,從而實現藥品目錄結構更加優化、管理更加科學規范、支付更加管用高效、保障更加公平可及,助力解決人民群眾看病就醫的后顧之憂。
根據方案,綜合考慮基本醫保的功能定位、藥品臨床需求、基金承受能力,這些藥品目錄外的藥品,由企業按程序提出申報,經審核通過后,可以納入2020年藥品目錄擬新增藥品范圍:
與新冠肺炎相關的呼吸系統疾病治療用藥;
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的藥品;
納入臨床急需境外新藥名單、鼓勵仿制藥品目錄或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清單,且于2020年8月17日前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上市的藥品;
第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藥品
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間,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上市的新通用名藥品;
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間,根據臨床試驗結果向國家藥監部門補充申請并獲得批準,適應癥、功能主治等發生重大變化的藥品;
2019年12月31日前,進入5個(含)以上省級最新版基本醫保藥品目錄的藥品,主要活性成分被列入《第一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化藥及生物制品)》的除外。
此外,方案提出,被國家藥監部門撤銷、吊銷或者注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藥品和綜合考慮臨床價值、不良反應、藥物經濟性等因素經評估認為風險大于收益兩類藥品將被調出目錄藥品的范圍。與同治療領域的其他藥品相比,價格/費用明顯偏高,且近年來占用基金量較多的等幾類藥品,將被調整支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