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20-10-24 15:11:10
新華社長沙10月24日電(記者柳王敏)近日,湖南省永州市雙牌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6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并當庭宣判,6名被告人因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分別被判處拘役二個月至三個月,緩刑四至六個月。
法庭經審理查明:2020年1月1日起,湘江瀟水河雙牌段水生生物保護區實行常年禁捕。在禁漁令生效后,2020年7月29日,被告人何某在瀟水河道雙牌縣江村河段,使用禁用的漁具滾鉤捕魚時被雙牌縣公安局抓獲,并被當場繳獲1.5公斤重鯰魚一條、漁具滾鉤1副;8月5日,被告人蔣某在瀟水河道雙牌縣理家坪河段,使用禁用的漁具密眼網捕魚時被雙牌縣公安局抓獲,并被當場繳獲鱖魚等漁獲物1.05公斤、密眼網20副;其余4起案件的4名被告人,也均是在禁漁期、禁漁區內,使用禁用工具捕撈水產品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庭審過程中,各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自愿認罪,且部分被告人已主動到縣漁政管理部門繳納了部分水域生態環境修護費用,有悔罪表現。
法院審理認為,上述6名被告人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期、禁漁區內,使用國家禁用的漁具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認罪認罰情況,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