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2日訊 近日,青島萊西市人民法院在青島市第二看守所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曾某某等9人詐騙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9年2月至5月,被告人曾某某在經營深圳市一商務有限公司期間,伙同劉某、吳某某等人,分別冒充投資公司工作人員和股民,在微信客戶群內吹噓分析股票漲跌情況,發送投資教程等虛假信息,相互配合騙取客戶信任,誘導客戶在虛假平臺開戶投資,后以投資失敗、索要傭金為由,詐騙四名被害人錢款共計1222397.5元。
公訴機關認為,9名被告人詐騙公私財物,且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在此提醒廣大群眾:投資應選擇合法正規的渠道和交易平臺,避免“高額回報”陷阱,謹防電信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