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周刊
2021-01-08 08:18:01
原標題:經濟學家陳志武:年輕人可以享受 但不能安于“精致窮”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
陳志武:年輕人可以享受 但不能安于“精致窮”
記者/黃孝光
發于2021.1.11總第980期《中國新聞周刊》
消費金融自誕生之日起,伴生的爭議從未停止。最近幾年,年輕人因陷入網貸而釀成的悲劇不斷上演,使輿論對借貸消費的負面印象愈加濃厚。對個體而言,該不該花未來的錢,如何理性借貸消費?對國家而言,年輕人超前消費,是拉動經濟增長,還是帶來金融風險?
在知名經濟學家、香港大學亞洲環球研究所所長陳志武看來,引導年輕人正確消費、適度使用金融產品,不僅能夠推動個人發展,還將促進社會繁榮和國家經濟增長。接受《中國新聞周刊》專訪時,他鼓勵年輕人借助金融工具,按照“一輩子的收入”來優化人生不同階段的消費和投資。與此同時,他致力于糾正公眾對消費金融的誤解。
“借錢消費也可做到量入為出”
中國新聞周刊:有人說,70后、80后的壓力來自房貸和車貸,90后乃至00后年輕人背負的則是消費貸。這種代際變化在你看來明顯嗎?背后有怎樣的經濟學解讀?
陳志武:非常明顯。對于40后、50后乃至很多的60后,借錢來消費甚至投資,都是不被允許的。70后、80后觀念有所調整,能夠接受按揭買房買車了。到了90后、00后,即使日常消費也會去借錢。
出現這種變化,跟金融市場發展和收入水平提高有很大關系,金融市場發展保證了信貸供給,收入水平提高帶來了信貸需求。老一輩人沒有金融工具支持,于是通過“養兒防老”來實現“跨期投資”,確保對孩子的投資能夠在年老的時候得到回報。如今人們在壯年時可以購買保險產品、進行金融投資,來保證老年的生活質量,甚至可以在年輕時提前透支未來的錢。
中國新聞周刊:為什么借貸消費的主要是年輕人?
陳志武:這是很正常的現象,事實上,消費金融的使用主體是年輕人才符合經濟學規律。我常常說,人一生當中年輕的時候消費欲望最盛,但是收入最低;年老時候消費欲望和需求降低,但是積攢的財富最多。對年輕人來說,借貸消費有助于避免這種尷尬局面,把“現在的需求”和“未來的錢”之間的矛盾調和好。年長者的角色,則通常是資金提供者而非需求方。
我現在58歲,回過頭看我自己,二三十歲時候剛參加工作、成家,最需要花錢,如果當時有途徑讓我把未來的收入轉移一些到那時候花,對于我一輩子生活的安排,肯定更加理想。
中國新聞周刊:豆瓣小組“負債者聯盟”云集了逾3萬的年輕負債者。有批評聲音認為,年輕一代消費過于盲目、沖動,你認為他們準備好信用消費了嗎?
陳志武:首先強調,每個人都需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不過度借貸、把一生信用毀掉是底線。確實有一些年輕人因為沒有經驗、缺乏責任意識等,突破了這條底線。即便這樣,社會也不應過多指責他們,而應允許他們犯一些錯誤并承擔后果,從此以后對自己的行為更加負責。
在守好底線的前提下,我們要相信當事人在大多數時候能夠做出理智判斷。事實上,許多超前消費在局外人看來屬于浪費型開支,但對當事人自己來說其實是在進行人力資本投資。只要不過度負債,借錢并不是一件壞事情。很多長輩一聽到消費金融、借貸消費就很害怕,好像借錢花違反了以往熟悉的量入為出、勤儉節約的財務原則。其實有了金融市場之后,只要年輕人借的錢沒有超出以后的收入貼現總值,還是符合量入為出原則的。
中國新聞周刊:你曾專門面向年輕人寫了一本《24堂財富課》。當下年輕群體流行用“精致窮”一詞來自我調侃,你怎樣看待這種生活方式或消費理念?
陳志武:我鼓勵年輕人借助金融工具,按照“一輩子的收入”來優化人生不同階段的消費和投資,盡早過上比較理想的生活。不妨把40歲作為一個分水嶺。40歲之前,哪怕你是一個月光族甚至是月欠族,也有可能是你一生幸福最大化的一種安排;40歲之后,則要確保每個月至少存下20%~30%的收入。
與此同時,我希望年輕人更積極地看待“精致窮”,而非停留在自我調侃。就像巴菲特說的,到了50歲還不能躺著賺錢,那就太不成功了。年輕人可以享受但不能安于“精致窮”,需要在自己的專業領域不斷精進,提高事業成功的概率。
以美國的經驗看,借貸消費也沒有把美國人毀掉。相反的是,研究表明更多年輕人和家庭因為借貸月供而培養越來越好的財務紀律,理財文化也是在月供的壓力下形成的。所以,月供壓力不一定是個壞事,一定程度上的借錢花,反而會逼著年輕人更努力賺錢。拿我自己來說,我博士畢業后的十余年都在負債,但我并沒有因此睡不好覺。對我而言,負債狀態反倒激勵我追求上進。
“解決高利貸的最好辦法不是禁止”
中國新聞周刊:當前消費貸市場中存在很多亂象,例如以各種信用評估費、服務費、手續費代替利息,收取較高的違約罰息和滯納金等,并采取暴力催收方式。你如何看待這些現象?
陳志武:看待這個問題不能停留在情感層面,而需要從供求關系、契約風險等經濟學的思維去理解。你提到暴力催收。什么程度的催收是可以接受的?什么樣的催債手段是合法的?比如進行電話騷擾,如果這也被禁止的話,借貸者即便有錢也沒有興趣還錢了,不還錢反倒受到輿論和法律的保護。如此一來,貸款公司勢必追求更高的利息回報,來補償風險溢價。
變相約束放貸和催收,反而給社會帶來更多的不穩定因素。長期以來,社會上普遍認為高利貸是和“剝削”相等同的概念,于是輕松得出結論:消滅高利貸的辦法是打倒放貸者。根據過去經驗,這不僅無助于解決問題,反而還會讓問題更加惡化。借貸交易被迫轉入地下,資金供給減少,金融交易的風險和成本抬升,老百姓付出更高的利息,除此之外別無選擇。
中國新聞周刊:對于消費貸,應該如何在鼓勵發展和控制風險中尋找到平衡?
陳志武:首先需要從觀念上做一個調整,把那些指責轉變為對放貸機構權益保護的呼吁。如果我們在股市和其他的資本市場上贊成保護投資者權益的話,那么在借貸市場上也應如此。解決高利貸的最好辦法不是禁止民間借貸或打倒放貸者,而是保護他們的權益。如此一來,資金成本、利息回報才可以下降,才可以真正把高利貸問題解決好。反之,如果一味保護借錢人的權利,會帶來太大的道德風險,有能力還錢的人也不愿意還,逼著放貸機構加大力度去討債。
對于行業的問題,需要在操作層面建立規范。人民銀行、銀保監會需要在規則制定上下很大功夫,比如對消費者如何做宣傳、借貸產品如何做好信息披露,討債時候哪些手段是合法或被禁止的,應該作出明確規定。
中國新聞周刊:消費金融對中國經濟增長有什么意義?在你新近出版的《金融的邏輯》一書中提到,很多人對于金融和財富背后的邏輯理解有誤,在消費金融領域有哪些表現?
陳志武:先說說美國的情況。20世紀初,工業革命使美國的制造業產能不斷增強,但是民眾的消費能力并沒有跟上,所以出現了產能過剩,尤其是汽車行業。在這個情況下,消費金融出現大發展,發揮了消費者的潛能,使美國經濟獲得快速發展。
今天的中國,跟當時的美國有不少相似之處,經濟面臨轉型,社會增長結構需要調整,需要轉向以服務業為主、讓消費在經濟中扮演更重要角色,消費金融當然不可缺。其實中國經濟也已經在很多方面受益于消費金融,尤其是對家庭大項消費行業的拉動作用。首先是房地產行業,我們都看到了住房按揭貸款的好處;第二是汽車行業,除了房子以外,汽車是第二大消費品。接下來,就是手機、電腦、甚至是服裝行業等等,個人消費在很多地方被認為是個人投資。
今天中國因為互聯網開放了民間金融,很多原本在地下的交易搬到了互聯網上。這當中出現一些問題并不奇怪,參與者都需要邊走邊學。如果因為少數個案就否定放貸公司所作的貢獻,這是不對的。媒體、監管者千萬不能把個案放大,甚至以此去禁止消費金融,那樣做對整個社會是幫倒忙,會使真正需要金融支持的群體得不到幫助。
《中國新聞周刊》202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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