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4月16日訊 近日,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雙陽區大隊接到一起交通事故報警,就在民警趕往現場的時候,該男子說自己又和另外一臺車發生了碰撞,現場還發生了糾紛和肢體沖突,這讓民警產生了懷疑。
在篩查駕駛人信息時,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雙陽區大隊任宏陽,發現當晚報警的唐某和他駕駛的這臺轎車,在一年之內有過多次的交通事故的報警記錄。“每次報警案發時間都集中在22時到24時深夜的時間段,而且唐某每次在報警的時候都會說對方可能存在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但是當民警要依法處理的時候,他都會跟民警說我想私了。”任宏陽介紹憑借多年辦案經驗,懷疑唐某等人有“碰瓷”嫌疑,便將線索反映給轄區北山路派出所。
派出所得知情況后,24小時之內找到了3名受害人,同時這3人也向公安機關提供了證據,證明唐某等人確實存在“碰瓷”行為。
最終,唐某、唐某某等人對一年多來駕駛機動車碰撞其它車輛,偽造交通事故進行敲詐勒索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這兩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閃電新聞實習編輯 楊宏澤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