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4月25日訊 危險駕駛罪緩刑的設立和使用,是為了促使犯罪人員改過自新。但有人卻仍心存僥幸,在緩刑期間再次違法。
近日,在云南玉溪,交警在處理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時發現,該名逃逸駕駛人就處于危險駕駛罪緩刑期間。
事發當晚,玉溪通海交警接到一起事故報警,當趕到事發現場后卻只看到了被撞的轎車,肇事駕駛人早已駕車逃逸。交警馬上通過監控查找逃逸車輛,最終確定這是一輛藍色雪佛蘭轎車。交警根據車輛逃逸方向不斷追蹤,兩小時后在工業園區一條通往山里的道路上找到了這輛車。當交警把這輛車團團圍住時,這位肇事逃逸的駕駛人竟然還在車里呼呼大睡,渾身散發著濃烈的酒味。
經過詢問知,駕駛人牟某在當天下午吃飯時喝了一斤左右的高粱酒,開車回家途中,撞上對向車道的車輛后就駕車逃逸了。
而交警進一步調查竟然發現,在2020年12月,牟某就已經因為醉酒駕駛被華寧交警查獲,并于2021年3月被華寧縣人民法院判處構成危險駕駛罪,目前處于緩刑期間。交警將牟某帶到醫院進行血液酒精檢測,其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237.47毫克,屬醉酒駕駛。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等待牟某的將會是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