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21-07-29 21:12:07
原標題:北京擬建立單用途預付卡“預收資金存管”制度防惡意卷款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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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29日電(記者邰思聰)29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對《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草案)》進行了審議。北京擬建立單用途預付卡“預收資金存管”制度,防止企業惡意卷款跑路。
商業預付卡分為兩類:一類是專營發卡機構發行的,可跨地區、跨行業、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預付卡;另一類是商業企業發行的,只在本企業或同一品牌連鎖企業兌付商品、服務的單用途預付卡。
近年來,單用途預付卡在日常生活中應用范圍越來越廣,涉及教育培訓、美容美發、商業零售、住宿餐飲等方面,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頻發。據統計,2020年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消費投訴共17萬件,其中教育培訓領域12萬件,投訴量是2019年的10倍;體育健身、美容美發等行業投訴5萬件,投訴量是2019年的6倍。消費者投訴主要反映發卡主體無門檻、預收金額無監管、服務質量無保證等問題。
此次條例草案提出,擬建立單用途預付卡“預收資金存管”制度。單用途預付卡發行超過一定規模的發卡單位應當在存管銀行開立單用途預付卡預收資金專用存管賬戶,按要求將預收資金存入專用存管賬戶。
條例草案提出,消費者自購買單用途預付卡之日起7日內未兌付商品或者服務的,有權要求發卡單位退卡,發卡單位應當一次性全額退回預收資金;消費者因購買單用途預付卡獲得的贈品或者贈送的服務,應當退回或者支付合理的價款。
條例草案提出,發卡單位客觀上不具備繼續履行約定能力或者消費者要求退卡的,發卡單位應當一次性退回預收資金余額。如果出現注銷、停業等情形,導致單用途預付卡無法兌付的,發卡單位應當及時通過電話、短信、微信、電子郵件等方式告知消費者,并在經營場所或者其網頁顯著位置發布公告;消費者要求退卡的,發卡單位應當一次性退回預收資金余額。發卡單位如停業卻沒告知消費者,或是沒有退回余額,將責令限期改正,在整改期間暫停發行單用途預付卡,并給予通報批評;逾期不改的,擬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并停止發行單用途預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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