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
2021-11-25 07:31:11
原標題:人民日報刊文評自動續費套路深:不能只方便某些商家
來源:人民日報
因具有便捷高效的特點,自動續費現在已成為很多互聯網產品的標配。然而,據媒體調查發現,當前,部分APP自動續費套路深,給退訂續費服務設置了諸多障礙。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電子商務法也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現實中,一些APP提供的格式合同條款,并沒有盡到提示義務。
自動續費的另一個問題,是開通容易退出難。開通只要手指點一點,但退訂卻“難于上青天”:有的需來回折騰好長時間,有的還要轉換幾個平臺。繁瑣程序顯然極大限制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本是為方便交易雙方,怎么就成了只方便某些商家?格式條款由商家單方制定,是造成“跑偏”的關鍵。為此,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網絡交易經營者采取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方式提供服務的,應當在消費者接受服務前和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日期前五日,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由消費者自主選擇。這一強制性規定明確了消費者擁有續約或解約的選擇權,有效平衡了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
值得深思的是,相關規定如此明確,自動續費問題為何還是頑固存在?將主要責任歸咎于消費者維權意識缺乏,恐怕有失公允。須知,個人、個案的維權,不但時間等成本高,還存在“點對點”的局限性。與之相比,有關部門切實加強監管,讓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得到處罰、交易規則得到及時糾正,其效果將更加直接和普遍。
《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明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依法開展監督檢查、案件調查等監管執法活動時,可以要求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提供有關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況且,相關交易規則就掛在平臺,商家固然有機會運用格式條款制定權設置套路,監管部門進行檢查、取證工作同樣也很方便。因此,若能切實加強對平臺交易規則的監管,著重對平臺上有關格式條款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同時積極鼓勵消費者監督,相信這一問題必能得到有效解決。
(摘編自《檢察日報》,原題為《加強格式條款審查,遏制自動續費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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