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青年報客戶端
2021-12-26 16:50:12
原標題:陜西榆林通報6起涉疫違法案件 11人被查
來源:北京青年報客戶端
陜西榆林公安局26日發布通報稱,面對新一輪嚴峻復雜的疫情形勢,榆林公安依法依規重拳出擊涉疫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維護疫情防控期間社會正常秩序。
01案例
2021年11月29日23時許、30日11時許,巡特警大隊在馬合疫情防控檢查站查獲偽造核酸檢測證明人員武某、呂某、張某。警方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武某、呂某、張某予以行政處罰。
02案例
2021年12月15日19時許,何某拒不配合補浪河鄉點連素疫情防控點工作人員指引,強行駛離,車輛上的鐵鉤將工作人員葛某衣服掛住,拖行近百米,致使葛某倒地受傷。補浪河派出所接警并偵查后,警方對涉嫌妨害公務的何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03案例
2021年12月16日23時30分許、20日18時27分,在古城灘高速收費站疫情防控點,牛家梁派出所查獲偽造核酸檢測證明人員馬某、張某。警方依法對違法人員馬某、張某予以行政處罰。
04案例
2021年12月17日19時許、19日13時許,在榆林東高速路口疫情防控點,白某、袁某、宋某駕駛車輛強行闖卡,拒不配合防控工作人員停車檢查,被上郡路派出所查處。警方依法對白某、袁某、宋某予以行政處罰。
05案例
2021年12月19日,在魚河鎮高速收費站疫情防控卡點,李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檢查,駕駛車輛強行闖卡,被魚河派出所查處。警方依法對李某予以行政處罰。
06案例
2021年12月23日20時許,航宇路派出所民警配合榆陽區教體局查獲航宇路姬某負責的校外培訓機構違反疫情防控規定,依然正常上課。警方依法對姬某予以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既是對個人負責,也是對社會和他人負責。希望廣大市民群眾從自身做起,主動履行防疫責任和社會義務,對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查處。
見習記者 陳靜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李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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