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西都市報
2022-01-21 06:34:01
原標題:離婚時能否請求家務勞動補償?
來源:華西都市報
離婚時能否請求家務勞動補償?
遭遇家庭暴力時,該怎樣保護自己?離婚時,平時負責家務勞動一方的權益該如何保障?法院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方面,又有哪些做法?
1月19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聯(lián)合封面新聞、四川法治報推出“法官來了”專題節(jié)目。
1月20日,該專題節(jié)目第二場直播訪談聚焦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尹寧寧、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審判庭庭長臧永做客封面直播間,回應網友關心的問題。
遭遇家暴怎么辦?可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去年,網紅“拉姆”案開庭審理,再次引發(fā)社會對于家庭暴力的關注。如果不幸遭遇家暴,我們該怎么辦?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就是其中一項措施。
實際上,在2016年正式實施的《反家庭暴力法》中,就提出了人身保護令制度。尹寧寧說,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是指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臨家庭暴力的現(xiàn)實危險,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由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如被申請人違反此令,可以視情節(jié)追究相應責任。2021年,四川全省法院共發(fā)出婦女、兒童人身安全保護令131件。
在成都,為提高反家暴的效力,成都法院建立了一站式反家暴機制。臧永說,根據該意見,成都法院在“蓉易訴”電子訴訟平臺及“天府市民云”城市服務平臺設立“一站式”反家暴受理專欄。家暴受害人可在線上傳證據材料,通過這兩個平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平臺收到申請及相關證據材料后,自動轉介有管轄權的基層法院進行審查,審查法官可以根據家庭暴力評估量表,精準識別家庭暴力,公安、婦聯(lián)可以同步跟蹤案件進展情況,以此保護家暴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婚姻關系破裂 負責家務多的應得到更多補償
2021年10月,四川省第一份制式《離婚證明書》發(fā)出,消息一出,迅速引發(fā)眾多網友圍觀。這是四川法院的一項創(chuàng)新做法,既為市民提供了便利服務,又保護了當事人隱私。
在現(xiàn)實生活中,有的婚姻一方為了照顧家庭,放棄就業(yè);有的家庭,特別是女性一方,在家庭生活中承擔了更多的家務勞動,甚至承擔了全部家務勞動。如果雙方婚姻關系破裂,付出較多家務勞動的一方在離婚時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尹寧寧說,根據《民法典》的規(guī)定,夫妻一方因在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xié)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也就是說,只要一方負擔較多家務,就可在離婚時獲得額外補償。
“和《婚姻法》不同,《民法典》認為,現(xiàn)實情況下,許多人既在外工作,也從事家務,為此,從事家務一方對家庭的貢獻更大,應當得到更多補償。”尹寧寧說,不僅如此,即使從事家務一方不在外工作,但她(他)犧牲了自我的社會發(fā)展和提升,如一旦遭遇離婚,從事家務一方為此承擔的風險、損失更大,也應得到更多補償。
家庭教育 法官教你如何“依法帶娃”
隨著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從傳統(tǒng)“家事”上升為重要“國事”,如何“依法帶娃”成了許多家長關心的問題。
在臧永看來,《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有一個重要的作用,就是引導家長按照科學的方法和理念教育孩子。
如果父母沒有履行家庭教育責任,可能會存在哪些法律責任?臧永說,這不再是簡單的“家務事”,“村委會、居委會、婦聯(lián)等機構一旦了解到這個情況,可以對監(jiān)護人進行批評教育、勸誡制止,必要時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更甚者,涉及到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或者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時,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還會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根據情況對監(jiān)護人予以訓誡,可以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比如去年10月,瀘州市敘永縣法院發(fā)出了全省首張《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依法對一未成年女孩的父母進行了訓誡。
近年來,未成年人免性侵保護備受關注。對此,尹寧寧說,全省法院始終堅持“零容忍”態(tài)度,堅決依法嚴厲懲處。
據了解,四川法院還建立了性侵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人員信息庫,為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建立了一道“隔離墻”。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戴竺芯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