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07-24 08:59:07
原標題:為買第三套房先借他人身份后離婚 惹來一堆麻煩
鄭紅的交款收據。
“本以為搶到了好房子,誰知是掉進了泥沼里。”濟南的鄭紅(化名)交了近43萬首付款,以為心儀的房子可以到手了,誰知因為限購,起初買房時用了他人的名義,后來雖然辦理了離婚,可是面臨無法變更購買人信息的難題,致使房子依然無法購買。
本想以他人名義購買
雖然濟南的房價經歷了去年的瘋長,但現在依然是上漲的趨勢,手頭有閑錢的鄭紅就想購買一套房子。因此,每天她都會在手機上瀏覽合適的房源。
2017年6月20日,鄭紅在一個名叫“安居客”的手機APP上看房子,其中一處樓盤因為價格比較低,引起了鄭紅的關注,她隨即聯系了這所樓房的中介李女士。“告訴我說這座樓房正好在開盤期,可以帶我去看看,于是我們當天就去了銷售中心,銷售中心的銷售員金女士接待了我。”
金女士告訴鄭紅,因為這所小區地勢偏低,所以在價格上會有所降低,打完折大概在每平方米一萬五千多元,鄭紅聽了覺得挺合算,于是便打算買下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因為鄭紅和他的丈夫胥先生每個人名下都有一套房產,所以不符合購房的規定,因此鄭紅打算把這套房落在她小姨和姨夫的名下。
離婚后購房再次受阻
選中房源之后,鄭紅隨后繳納了三萬元的預約金。“一開始銷售人員說15天內交首付就可以,結果第5天他們給我打電話說必須把首付交齊。”鄭紅告訴記者,考慮到房價依然上漲,這套房子確實相對比較合適,她也沒有計較太多。
于是,湊足了首付款近43萬元,交完首付后,銷售人員告訴她要提供其小姨和姨夫的結婚證和戶口本。于是,鄭紅趕緊聯系,但是因為鄭紅的姨夫在廣東,涉及在當地的一些利益,就沒有把自己的戶口遷回山東,也沒有把戶口本給鄭紅。
“說是用當地的戶口交了一些保險等,如果遷回來就沒有了。”鄭紅說,考慮到實際情況,她也沒有勉強,就想其他辦法。“當時我丈夫也勸我說,要不然就不買了,這么麻煩。”
不過,鄭紅將這個消息告訴銷售方,銷售人員稱如果因為我們的原因放棄購買,首付款不給退。
“這時候銷售人員給我出主意,說讓我們夫妻倆辦個假離婚,只要出示離婚證就可以以‘二套房’的名義再購一套房,我當時一想也沒有其他辦法了,在再三確認有離婚證明就可以購房后,我和丈夫便辦理了離婚手續。”鄭紅說,其實自己也不想離婚,只是想順利把這套房子買下來。
只能退款后重新購買
離婚后,鄭紅再聯系銷售人員,“銷售人員就一直借故不在,回避與我談論房子的問題。”
離婚也辦理了,首付款也交了,接下來的余款自己也準備了,可是銷售方一直沒有動靜。其間鄭紅一直打電話催促房子的事,直到7月20日,銷售人員打來電話告訴鄭紅,房子還是沒法買,“因為一開始寫的是我小姨的名字,現在再寫我的名字屬于產權變更,銷售方這邊不能辦理,只能是退給我首付,預約金還需要請示領導看能不能退。”鄭紅說,同時,銷售方還告訴她一個辦法,就是退完錢后,按照目前的房價18000多元的新房價重新購買。
為此,鄭紅說,在這一個月里房價有一定幅度的上漲,“銷售這邊就一直壓著房子不給我,等房價漲上來了,又借故房產變更問題不再給辦理手續。”鄭紅也問過附近其他樓盤的銷售人員,他們說沒有提交給房管局資料之前,買家是可以變更房主姓名的,只不過就是在財務上走一個手續。
直系親屬才能變更信息
目前,鄭紅非常著急也很無奈,“我現在離了婚,也拿上40多萬元首付,卻沒法買房子,當初跟我說的能買,為啥現在就不能辦了呢?”她表示,為了買這套房子,和丈夫離了婚,她也承擔著很大的風險,如果房子買不上,會給她造成很大的影響。
為此,記者聯系了該售樓處的主管陳女士。她聽記者說鄭紅女士的事情,馬上表示這套房子開始購買的時候,用的是鄭紅小姨的名字,現在要申請改名,鄭紅沒有這個權利,“只有直系親屬才可以改名”,也就是說鄭紅小姨的直系親屬才可以改名,鄭紅沒有權利去要求改名,并說這是規定。
對此北京盈科(濟南)律師事務所王永明律師認為,現在限購政策是政府的硬性規定,必須在政策范圍內購買房子。鄭紅最好先去做自己親戚的工作,把房子先辦理信息的變更,以便購買。同時,他也提醒市民,最好不要試圖鉆政策的空子,這樣很容易造成糾紛和麻煩。
(生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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