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9日訊 春節臨近,山東各地交警加大對酒醉駕、超員載客、拼車包車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酒后駕駛無牌無證四輪車,被查后戲精上身
2月7日晚,聊城莘縣交警與相關部門在疫情防控點執勤時,依法查獲一起無牌無證+酒后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
當晚,執勤民警遠遠發現一輛電動四輪車車速時快時慢,行駛軌跡可疑,隨即將其攔截進行例行檢查。檢查中,民警發現司機臉色微紅,且散發出一股酒味,涉嫌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當場,執勤民警要求司機出示機動車駕駛證,并接受酒精檢測。誰知,司機非但不下車,還“戲精上身”,反問“電動四輪車還要駕駛證嗎”,當執勤民警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時,副駕駛座人員意識到車輛要被暫扣,便突然將車鑰匙拔下撒腿就跑,執勤民警一邊控制司機,一邊將副駕駛座人員和鑰匙追回,通過一番斗智斗勇,司機才配合交警進一步檢查,并承認自己未考取有效機動車駕駛證。
經酒精檢測,駕駛人劉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1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經了解,劉某某與副駕駛座人員一起喝了酒,以為天晚了不會有交警檢查,就心存僥幸搭伴回家,不料被交警查獲,經過安全教育后,駕駛人劉某某對無牌無證、酒后駕車的違法行為后悔不已,并表示今后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龍口交警三天查獲23名酒醉駕司機
2月5日至7日,煙臺龍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在全市范圍內持續開展夜查酒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交警大隊在東西兩城區重要路口、路段設立多處檢查卡點,采取定點設卡和動態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對重點車輛駕駛人進行檢測,堅決打擊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
行動期間,大隊共出動警力140余人次,出動警車30余輛次,累計查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350余起,酒駕22起、醉駕1起。 通過統一夜查整治,有效遏制酒駕違法行為發生,進一步凈化轄區道路交通秩序,確保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天時間,10個開車的“酒鬼”都被查了
針對近期酒駕醉駕明顯抬頭的趨勢,2月7日,聊城冠縣交警大隊各中隊開展酒駕醉駕集中整治行動,組織警力緊盯涉酒事故多發路段,全面凈化轄區道路交通環境。
檢查活動中,各中隊民警對過往的車輛逢車必查、逢疑必測,重點整治酒駕、醉駕,以及騎摩托不帶頭盔、非法改裝、不系安全帶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發生。僅一天,冠縣交警共查出涉嫌酒駕10起,其中醉酒1起,有效打擊了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酒駕“成本”高,干杯勿開車
● 飲酒駕駛=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1000-2000元罰款+一次記滿12分。
● 再次飲酒駕駛=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
● 飲酒和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 醉酒駕駛=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