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28日訊 2月26日元宵之夜,是全國交警夜查酒駕、醉駕的統一行動日,這次行動上了微博熱搜,網絡瘋傳,但總有頂風作案的“酒”司機。
根據公安部部署,2月26至3月1日,全國交警共同開展“1+3”全國夜查統一行動。接下來,交警將以春運返程重點線路、集中用工企業所在地區進出城主要道路、機場和火車站周邊路段為重點,增設執勤站點,加強巡邏檢查,嚴查嚴處拼車包車超員載客等違法行為。
酒駕司機遇檢查“抖機靈”,民警火眼金睛“拿”下他
2月26日20點30分,煙臺交警支隊龍口大隊民警發現,前方30米左右,一輛白色的越野小客車突然駛離正常車道,停在路旁邊的一家酒店門前。執勤民警懷疑駕駛人有酒后駕駛嫌疑,立即跑步到車輛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經檢測,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10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無牌無證酒駕,馬路“殺手”犯下四“錯”
2月26日,聊城交警支隊陽谷大隊統一行動時,一位騎摩托車的駕駛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原來,不僅摩托車無牌,男子也沒有佩戴安全頭盔。
經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測試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61mg/100ml,存在酒后駕駛嫌疑。進一步詢問中,民警發現違法行為人王某某不僅酒后駕駛無牌摩托車,也沒有取得相關機動車駕駛證。
經安全教育后,駕駛人王某某對自己的數項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也深刻認識到酒后駕駛機動車且不戴頭盔,極易造成嚴重后果甚至付出生命代價的危害性。最后,民警依法對其做出未佩戴頭盔、無證、無牌、酒后駕駛,4項違法合并處1450元的處罰。
男子不思悔改,二次酒駕駕駛證被吊銷
2月26日21點,聊城交警支隊莘縣大隊城區中隊民警發現一輛小汽車,車速時快時慢。檢查中,民警聞到駕駛人身上一股酒味,經檢測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為40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民警在檢查駕駛人信息時發現,駕駛人王某某在2019年9月16日,就因為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城區中隊民警處罰過,這次屬于二次飲酒駕駛機動車。
最終,該駕駛人將面臨罰款1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依法拘留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