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03-01 21:40:03
近日,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對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7天連鎖酒店電梯事故”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分別判處電梯維保單位的兩名責任人有期徒刑2年,緩期2年執行和有期徒刑2年,緩期3年執行。
2015年3月下旬,青島某電梯有限公司接到7天連鎖酒店電話,得知位于營口路32號的酒店內電梯發出焦味。業務經理林某違反“雙證作業”規定,派出不具備維修資格的維修員劉某單獨前往維修。劉某違反技術規范,對制動器簡單調整后,電梯繼續運行,維修過程中并未發現電梯存在的其他問題。第二天中午,電梯發生事故,造成四川來青旅客72歲的吳某及其3歲的孫女周某雙雙墜下電梯井,當場身亡。
法院經審理查明:涉案電梯由于制動輪與制動閘瓦間隙調整不當,電梯在運行中制動閘瓦襯磨損嚴重(應該更換),使得制動閘瓦襯與制動輪之間有了非正常間隙。事故發生時,由于制動器失效,制動器正常制動時,制動力矩嚴重不足,不能有效制停電梯,導致轎廂在對重的重力作用下向上溜車,是造成被害人二人掉入電梯底坑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對此,維修員劉某應負直接責任。而林某違反安全法規,也難辭其咎,應負領導責任。
法院認為,二被告人屬于過失犯罪,系初犯,積極賠償,并取得諒解,且責任人主動投案,如實交代犯罪事實的表現,均可作為量刑情節酌情從輕處罰,因此判決一人有期徒刑2年、緩期2年執行,另一人有期徒刑2年,緩期3年執行。判決目前已生效。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曉鵬 通訊員 張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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