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17-03-25 10:41:03
原標題:來菏盜竊兒童器官?假的!散布謠言者已被警方抓獲
近日,一則署名為“菏澤市公安局”的關于“偷孩子,挖器官”的帖子在菏澤朋友圈被網友轉載、評論,引起廣泛關注。齊魯晚報記者從菏澤市公安局獲悉,該條信息系謠言。目前,散布謠言者已被鄆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緊急通知:下午公安上學校了解情況了,家里有孩子的大人都要看好,從三亞來了100多個外地人,現已經到了菏澤市專門偷搶小孩的,菏澤一帶已丟了20多個,解剖了7個小孩的胸部,拿走器官……這是菏澤幾個幼兒園的老師發過來的……結尾署名為‘菏澤市公安局’。”近日,一則署名為“菏澤市公安局”的帖子在菏澤各大朋友圈、微博被網友紛紛轉載、評論,引起市民廣泛關注。
對此,齊魯晚報記者向菏澤市公安局求證,經核實,該消息純屬謠言。經過調查,警方確定了最初散布該謠言信息的網民為鄆城縣南趙樓鄉居民李某。菏澤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立即責成鄆城縣公安局進行調查。
隨后,鄆城縣公安局依法對李某進行傳喚。經訊問,李某對自己散布謠言信息的違法信息供認不諱。李某稱,把事發地改編成“菏澤”并署名“菏澤市公安局”是為了吸引大家關注,沒有意識到這是違法行為。
目前,鄆城縣公安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依法對李某處予行政拘留5日并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警方再次提醒廣大市民,網傳謠言屬違法。今年以來,菏澤市已有5人因散布網絡謠言被依法行政拘留。警方希望市民自覺抵制網絡謠言,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對未經核實的信息,不要隨意轉發,更不要故意“添枝加葉、移花接木、杜撰改編”,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已經轉發該謠言信息的,請立即刪除,避免以訛傳訛,引發恐慌。對故意制造、散布謠言信息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懲。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趙念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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