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舜網
2017-04-28 15:26:04
2017年一季度,濟南市共接報道路交通事故總起數49664起,其中:快速處理41543起,受理8121起。簡易程序6996起;一般程序1125起,死亡事故155起、死亡164人,傷1173人,財產損失1087.033萬元。
與去年同期相比,接警增加7667起、上升18.26%;快速處理增加7329起、上升21.42%;受理起數增加338起、上升4.34%,其中:簡易程序增加245起、上升3.63%;一般程序增加93起、上升9.01%;死亡人數增加3人、上升1.86%;受傷人數減少93人、下降7.35%;財產損失增加10.408萬元、上升0.97%。
道路交通事故分布情況及特點
1、部分國道、省道、縣鄉道路、一般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事故高發
事故高發的國道集中在:國道220共發生事故648起,主要分布在國道220濟陽崔寨鎮段發生187起。國道104共發生事故330起,主要分布在國道104零點立交至黃河大橋段發生209起。
事故高發的省道集中在:省道102共發生事故235起,主要分布在省道102歷城段發生175起。省道239共發生事故170起,主要分布在省道239濟陽段發生72起,省道248共發生事故134起,主要分布在省道248濟陽段發生55起。
事故高發的縣道集中在:濟太路共發生事故33起,縣道301潘王路共發生事故20起,濟孫路共發生事故20起。
事故高發的鄉道集中在:仲市路共發生事故109起,機場路共發生事故66起,溫梁路共發生事故62起。
事故高發的一般城市道路集中在:北園大街共發生事故980起,主要分布北園大街歷山路路口發生127起。濟濼路共發生事故893起,主要分布在濟濼路北園大街路口發生154起。
事故高發的高速公路集中在:繞城高速公路S2001共發生事故306起,主要分布在45公里+500米至76公里+625米路段發生171起,0至45公里+500米路段發生109起。高速公路G35共發生事故213起,主要分布在平陰路段共發生213起。濟廣高速共發生事故48起,主要分布在24公里+179米至38公里路段發生33起。
2、事故高發時間段主要為每天上午8-12時、下午15-19時,每周周五、周二、周一事故高發
從一天24小時分布情況分析:上午8時-11時共發生事故14289起,其中8時-9時發生3643起,9時-10時發生3288起,10時-11時發生3653起,11時-12時發生3705起。下午15時-19時共發生事故14978起,其中15時-16時發生3537起,16時-17時發生3594起,17時-18時發生3980起,18時-19時發生3867起。
從一周七天分布情況分析:周五、周二、周一為事故高發時間,其中周五發生事故8010起,周二發生事故7194起,周一發生事故7149起。周日、周六事故發生最少,周日發生事故6735起,周二發生事故6718起。
3、引發事故的違法原因分布情況
引發事故的違法原因前四位的為:未保證行車安全造成事故共14908起;變更車道不按規定讓行造成事故共1032起;未保持安全車距造成追尾事故共977起;轉彎不按規定讓行造成事故共929起。
4、肇事車輛構成情況
駕駛小型客車發生事故5382起,駕駛電動自行車發生事故992起,駕駛重型貨車發生事故440起,駕駛普通摩托車發生事故359起。
5、事故高發的辦事處
事故高發的辦事處轄區依次為:舜華辦事處轄區共發生事故932起;北園辦事處轄區共發生事故863起;王舍人辦事處轄區共發生事故818起。
交警提醒:駕車時這么做最安全
1、隨著氣溫的逐步升高,白天時間變長,夜間時間變短,駕駛人易產生睡眠不足,尤其在國省道、高速公路駕駛貨運車輛從事長途運輸的,易造成疲勞磕睡。因此,駕駛人駕車出行前應注意休息,保證充足的睡眠,盡量避開習慣睡眠時間行車。當行車中感到疲勞時,應立即停車休息,嚴格遵守連續駕車超過4小時,應停車休息20分鐘以上的規定,堅決杜絕疲勞駕駛。
2、駕駛人白天溫度較高的時段駕車時,易產生煩躁情緒,也易造成各種亂道、占道,不按規定讓行、超車的交通違法行為頻發,引發道路交通事故。因此,駕駛人在駕駛車輛時,應盡量避開中午等高溫天氣下行駛,駕車時,應打開車窗通風,保持良好的駕駛心態,文明禮讓,安全出行。
3、夏季將至,燒烤攤、大排檔等餐飲店逐步增多,喝酒頻繁,尤其夜間親朋好友聚會,推杯換盞,容易發生酒駕、醉酒的嚴重違法行為。駕駛人在飲酒、醉酒狀態下駕駛車輛,對外界的反應、控制能力以及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會大幅下降,極易發生較嚴重的道路交通事故。因此,在參加應酬需要飲酒時,應避免駕車前往;飲酒后需要駕車的,應找代駕駕駛,謹記“開車不飲酒,飲酒不開車”。
4、駕駛二、三輪摩托車時,應取得相應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杜絕無證駕駛摩托車。駕駛摩托車時,駕駛人及乘坐人應戴好安全頭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保障行車安全。
5、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時,駕駛人必須年滿16周歲。在城市市區道路上,電動自行車不得載人,其中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載一名12周歲以下兒童;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的,不得搭載人員。
6、夜間行車,路面上散步、休閑的人員增多,駕駛人應嚴格杜絕超速行駛,適當降低車速,正確使用燈光,注意觀察路面情況,在遇行人通過斑馬線時,應停車讓行,注意預防行人從人群或車輛前方走出橫穿道路。
原標題:今年一季度,164人因交通事故死亡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