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濰坊新聞網
2017-05-08 10:34:05
鹽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調味品,而最近全國多地爆出“腳臭味”食鹽,引起了市民的關注。5月7日,記者采訪得知,不少市民回家翻找鹽袋子,看看是否買過“腳臭鹽”。對于市面上存在的“腳臭鹽”,市鹽務部門展開檢查行動,截至目前,已經查封、暫存涉案鹽產品44.352噸。如果市民在生活中發現問題食用鹽,可直接進行投訴。
市民反映
在青州集市上買到“腳臭鹽”
家住青州市裕豐家園小區的陳女士向記者反映,最近她聽說了“腳臭鹽”的事情,立即回家從廚房里找出了鹽袋子,結果讓她目瞪口呆。原來,她家使用的食鹽竟是網上所說的“腳臭鹽”,正面標有“神鷹鹽業”的字樣,底部寫著“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
隨后,陳女士用手搓了一下鹽盒子里的鹽,果然有一股臭味。“這是從青州城區一處集市上購買的,當時買了兩包,已經吃了一包,這一包剛打開放進鹽盒子里,如果不仔細留意,根本聞不到里面的臭味。”陳女士氣憤地說,如果不是看到這個新聞,她還一直被蒙在鼓里呢。
對此,青州市鹽務局的工作人員介紹說,從今年4月中旬到現在,他們在一些小賣部和飯店內查獲了一批“腳臭鹽”,涉及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和中鹽舞陽鹽化有限公司的精制鹽,已經查獲了10起,共查扣近400斤“腳臭鹽”,不過查獲的“腳臭鹽”大都沒有開封食用。“目前,青州市查獲的這批‘腳臭鹽’是濰坊城區的一個銷售員銷售的,我們已經聯系到了他,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該工作人員說。
記者調查
城區市場出售的多是本地鹽
5月7日上午,記者走訪城區南下河市場、銀座超市、佳樂家超市新華店等發現,這些場所銷售的食用鹽基本上都是本地產的。多名商家表示,他們已經得知“腳臭鹽”的新聞,但對于詳情卻閉口不答。
在南下河市場調料區,記者看到幾乎每家門店都有食鹽銷售,食鹽的品牌比較多。在其中一家店面里,記者看到貨架上銷售的是“魯晶海珍鹽”,產地是壽光羊口,每袋的價格是3元。店主告訴記者,他們銷售的食鹽是從濰坊鹽業公司進的貨,都是正規產品。
當記者詢問幾名商家“是否聽說過‘腳臭鹽’”時,他們紛紛表示聽說過,但不知道詳情,也從來沒有銷售過。“銷售‘腳臭鹽’的都是個別行為,已經被執法部門沒收或者查封了。”其中一名店主說。
隨后,記者來到銀座超市,看到貨架上擺放著兩個食鹽品牌,分別是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魯晶精制海鹽”和澳洲湖鹽“雪晶鹽”,這兩種鹽都不屬于“腳臭鹽”。在佳樂家超市新華店里,記者看到銷售的食用鹽也基本是省內產的。
“生活離不開柴米油鹽,鹽是最重要的一道調味品。而最近‘腳臭鹽’鬧得沸沸揚揚,買鹽的時候要格外小心。”正在佳樂家超市新華店里購買食用鹽的市民王先生說,以前買鹽他根本不看品牌。而現在都要多看幾眼鹽袋子上的字,避免買到劣質產品。
市鹽務局
問題鹽來自河南
目前,“腳臭鹽”事件仍在發酵。不過,市民仍有疑問,現在市面上的食用鹽品牌較多,什么樣的是“腳臭鹽”?該怎么樣進行區分?
市鹽務局的工作人員表示,這些問題食鹽均來自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中鹽舞陽鹽化有限公司等,食鹽品牌則為400克裝“代鹽人”牌加碘深井巖鹽、500克裝“宇鷹”牌加碘深井巖鹽、400克裝“四季九珍”牌加碘食鹽等。
該工作人員說,食鹽有海鹽和礦鹽之分,山東市場上的食鹽主要以濰坊的海鹽為主,是從海水中晾曬提煉出來的,而礦鹽就是向鉆井中注水溶解,取出鹵水制成的食鹽。礦井巖層中滲出的硫化氫氣體處理不干凈,就會讓食鹽帶有臭味,另外在提煉過程中,有可能會殘留其他物質。
據了解,河南的涉事企業生產的食鹽都屬于礦鹽,從今年1月1日起,國內食鹽新政策實施,不少外地的食鹽進入我市,但是由于各家廠商制鹽工藝有所不同,不排除部分食鹽帶有質量問題,所以消費者在購買時一定要多留心。
南下河市場銷售調味品的商家張坤告訴記者,根據市面上食用鹽包裝以及食用鹽的特性,可以進行有效區別。市民在購買食用鹽時,可以注意鹽產區,如果外包裝標注產地是河南并已經被曝過光的“腳臭鹽”最好不要購買。“‘腳臭鹽’屬于巖鹽,按照其屬性,遇熱就會散發出臭味。”張坤說,市民可以把食用鹽放在手里搓一搓或者加熱,這種巖鹽就會發出異味。
非法經營問題食鹽,一男子被拘
“腳臭鹽”出現后,山東省鹽務局高度重視,于5月3日下發《關于全面排查、下架問題食鹽產品的緊急通知》,對涉事食鹽產品采取下架、封存等處理措施,并就有關問題進行深入調查。截至5月3日,全省17地市中除青島、棗莊、東營、威海、濱州5市之外,其余地市均發現涉事食鹽,共查封、扣押問題產品346.05噸,涉及違法案件62起,其中有30起已處理完畢,23起正在調查取證中,9起案件涉嫌犯罪,已經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6日,記者了解到,市鹽務局直屬分局執法人員近期根據群眾舉報,在南下河市場連續查獲李某某雇傭銷售人員在市場批發食鹽,共查獲標注省外某食鹽生產企業食鹽5.6噸。經對該批鹽產品抽樣,送山東省海洋化工科學研究院檢驗檢測中心檢測,檢驗結論該樣品有異味,不符合國家食用鹽指標要求,為不合格產品。
執法人員先后又在零售市場、超市查獲涉案不合格“中鹽”鹽產品共計2.02噸;4月10日,查獲李某某非法經營食鹽窩點,在其窩點內查獲標注省外某食鹽生產企業食鹽產品32.82噸。至此,共查獲李某某涉案鹽產品40.44噸。4月13日,該案依法移交奎文公安分局,并于當日立案。經奎文公安分局進一步偵查取證,落實證據,當事人李某某于4月20日被認定涉嫌非法經營食鹽,被依法刑事拘留。
連日來,市鹽務局在各縣市區又陸續查獲一批涉案鹽產品。截至目前,全市共計查封、暫存涉案鹽產品44.352噸。這部分食鹽主要是外省食鹽生產經營企業在山東省跨區銷售的井礦鹽。
市民發現問題食用鹽,可進行投訴
根據《食用鹽國家標準》規定,食鹽產品必須是白色、咸味、無異味,如果有異味則為不合格產品。
市鹽務局的相關負責人劉先生說,目前對食鹽檢測依據的國家標準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國家食品安全標準食用鹽GB/2721-2015,另一個是食用鹽產品質量國家標準GB/T5461-2016。此外,各生產企業在生產新品種鹽產品時,會依據上述兩個標準制定企業標準,這些企業標準都會嚴于國家標準。
記者了解到,山東各級鹽務局下一步將結合目前正在開展的落實鹽改跨區經營政策專項行動,對在市場上發現的問題食鹽產品,會責令下架、停止銷售,并根據檢測結果依法處理。濰坊市鹽務局的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市民發現身邊的食用鹽存在問題,可直接向鹽務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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