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萊蕪新聞網
2017-06-19 18:45:06
原標題:二實小沿街房拆了!將進行草坪綠化美化
汶陽東大街第二實驗小學沿街平房被拆
“畢竟在這里經營了好多年,今天眼看著拆掉,心里怪舍不得。”6月17日上午9點15分,萊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會同鳳城街道辦對汶陽東大街第二實驗小學沿街平房進行了拆除,現場一位曾經在此經營過的商戶小卞語重心長地說。
在此次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活動中,第二實驗小學門口東面的沿街平房,列入了全市第二期違建拆除名單。學校副校長李振華介紹說:“這些沿街平房建于2001年,一共18間387平方米。學校為了補充辦學經費不足,在2003年向外出租。現在每間平房以每年1.5萬元價格全部外租。”
創城是當前工作之重,全市上下到處營造著積極創城的濃厚氛圍。“5月17日,我們學校接到了萊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下達的限期拆除違建通知書,沿街平房將全部拆除。”校長任維勤說,“學校立刻召開會議,張貼宣傳公告,向18家商鋪租賃戶發放了告知書,停止房屋租賃。”
告知書一發下去,個別小商鋪的老板情緒不滿。有的商鋪剛剛裝修過,有的從上家高額轉讓過來,營業時間還不長。其中一位從事冷飲小店的韓姓老板介紹,他是今年年初以3萬元的價格從上家接過來的,然后又投資1.5萬元新上了冰激凌機等設備,滿打滿算總投資將近5萬元。到現在,才經營了4個來月。如果真拆除了,他將賠上3萬多元。
對于商戶們向學校討要說法,李振華拿出當初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作了耐心細致的解釋。李振華說:“合同第8條注明,若甲方因校園規劃、拆遷、辦公、教學等原因而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10天告知乙方,乙方必須在規定期限內搬出,租賃費截止到搬出之日。合同中還注明,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擅自轉讓房屋。”后來,校方和商戶們多次協商,退還了相關費用。
萊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藺衛國說:“這部分平房,年久破舊,已經影響到城市形象。特別是個別小商鋪,經常占人行道經營,阻礙交通,對學生很不安全。下一步,拆除之后,將對這片區域進行草坪綠化美化,打造精品城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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