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膠東在線
2017-06-23 11:29:06
煙臺在全市范圍全面實施民生綜合保險
23日,煙臺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自7月1日起,煙臺在全市范圍全面實施民生綜合保險,實施全市居民全覆蓋。其中,保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元、每戶每年2元,全市保費2431萬元。所需資金由市、縣兩級財政承擔。
民生綜合保險工程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將保險業引入災害救助領域,發揮商業保險的風險轉移分擔和損失補償作用,建立市場化的災害事故補償機制,協助政府及時妥善處理各種在重大災害事故,建立起政府救助保險,保障社會救濟自救互救“四位一體”的自然災害救助新機制。
市民政局救災科科長周長勝在發布會上透露,為改進自然災害救助方式,完善災害救助體系,積極探索災害救助新思路,煙臺市于2017年開始推進民生綜合保險工作,目前該項工作已列入政府工作報告。在前期充分調研的基礎上,今年3月6日,市民政局聯合市財政局出臺了《煙臺市民生綜合保險實施方案(試行)》。6月7日,按照政府采購程序經公開招標,確定了人保、中華聯合保險、太平洋財險、陽光保險、大地財險五家保險公司承保。
民生保險的保障對象為,災害發生時處于煙臺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搶險救災人員和臨時來煙臺市出差旅游木工及其他流動人口)的人身傷亡撫恤以及煙臺市行政區域內常住居民(只擁有煙臺市戶籍或持有居住證人員或擁有煙臺市產權住宅的人員)的家庭財產損失救助。
責任范圍主要包括暴風、暴雨、洪澇、干旱、龍卷風、臺風、風雹、低溫冷凍、雪災、地震、雷擊、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海嘯等自然災害,家庭火災、爆炸、煤氣(液化氣、天然氣)中毒、氯氣中毒、觸電等事故災害,溺水、飛行物及其空中運行物墜落意外傷害,不受戶籍限制的在本行政區域內見義勇為和參加搶險救災人員受到人身傷害及合同約定的其他意外事故等災害事故造成的居民人身傷亡及家庭財產損失。還包含政府應急救災和旱災飲水保障。
至于賠償限額,自然災害公眾責任險方面,總限額為每次事故責任限額1.5億元,累計事故責任限額3億元。
分項限額為居民人身傷亡每人最高限額14萬元,特別約定搶險救災人員最高限額25萬元。
政府應急救災方面,每次事故責任限額300萬元,累計責任限額3600萬元。
旱災飲水保障方面,旱災飲水困難人員每人每月最高60元,累計最高限額2000萬元。
其他意外事故方面,每人責任限額5萬元,每次事故責任限額100萬元,全年累計責任限額100萬元。
房屋財產損失方面,家庭房屋損失救助最高每戶12萬元,安置費用每人責任限額2000元,每次事故安置費用責任限額50萬元,全年累計安置費用責任限額100萬元。
方案對發生居民人傷事故、家庭房屋財產損失事故后,撫恤定補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的城市孤兒進行特別約定,上述對象每戶保險金額在普通群眾基礎上上浮了30%。
周長勝表示,煙臺市民生綜合保險實現了政府小投入保障大民生,將所有群眾納入自然災害事故保障范圍,將有效解決了人民群眾因災致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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