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17-08-25 15:14:08
原標題:菏澤深度整合保險數據信息
23日,記者從菏澤市人社局獲悉,自2017年8月18日起,凡身份證號碼不合法人員在菏澤市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或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參保增員業務由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服務中心社會保險登記科(以下簡稱“市社保中心社保登記科”)負責統一審核辦理。同時,停止各縣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此項業務。縣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基本信息修改維護由縣區社保經辦機構負責統一審核辦理,不再由鄉鎮(街道辦事處)人社所辦理。
據介紹,目前菏澤社會保險數據信息整合工作即將完成。為杜絕個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在辦理參保人員增員業務時,擅自將參保人員不合法身份證號碼等不正確基本信息錄入社保數據庫問題,經研究做出由市社保中心社保登記科統一審核辦理的決定。
需要統一辦理新增參保業務的身份證號碼不合法人員包括:菏澤市城鎮職工或城鄉居民身份證號碼雖不合法,但在公安戶籍管理系統中確屬正確,需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或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人員;在菏長期居住生活的外國籍及港、澳、臺地區需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人員。身份證不合法人員新增參保業務的辦理,由“市社保中心社保登記科”的業務經辦人員負責,其他人員無辦理權限。
辦理流程分為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證等證件到所屬縣區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參保手續,并填寫《新參保人員基本信息登記表》,縣區社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對參保人的相關證件、表格進行初審,符合要求的,由經辦人在《新參保人員基本信息登記表》簽名,社保經辦機構蓋章,并報局分管領導批準簽字后報“市社保中心社保登記科”審核辦理。
縣區經辦人員持參保人初審證件及材料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大廳社會保險登記窗口辦理新增參保業務。社會保險登記窗口經辦人員對參保人的證件及材料進行復審,復審無誤的,報“市社保中心社保登記科”負責人批準簽字后,再由窗口經辦人員辦理新增參保業務。
因工作人員錄入系統失誤或其他原因導致縣區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人員參保基本信息錯誤需修改維護的,由縣區社保經辦機構明確專人負責辦理。
此外,按照有關政策規定,新生嬰兒因病死亡的,準予辦理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手續后報銷醫療費用,在辦理參保手續時,因新生嬰兒無身份證號碼,為不造成數據質量問題,只填寫嬰兒姓名,其身份證號碼項不需要填寫。
對此,菏澤市專門出臺文件,規范社保業務經辦權限,明確專人負責身份證號碼不合法人員參保增員手續辦理、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人員基本信息修改維護等工作。凡因工作人員違規辦理業務或工作失誤造成參保人員信息錯誤的,一經發現,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鳳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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