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濱州日報·濱州網
2017-09-29 15:26:09
近日,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中央、省和市委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文件精神和我市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吸引高層次人才及團隊來濱創業,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下發了《關于印發〈濱州市高層次人才編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通知》明確,我市從通過精簡壓縮和事業單位改革等方式收回的編制中,拿出部分編制,設立高層次人才編制庫,專門用于保障高層次人才引進。同時,還明確為市本級、市屬開發區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其他領域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高層次人才范圍包括了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博士學位的人員)提供更加靈活、開放的編制政策保障,特別是對高層次人才隨遷家屬編制政策上的有了重大突破,這將大大增強我市人才引進“海綿效應”。
近日,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濱州市高層次人才編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的出臺創新了我市的機構編制使用管理方式,明確了未來我市創業的高層次人才提供編制保障的有關政策。針對辦法出臺的背景和意義,以及我市為吸引高層次人才在編制政策上有哪些突破,記者采訪了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李榮舜。
增強我市人才引進“海綿效應”,打造人才儲備“蓄水池”
記者:李主任,《濱州市高層次人才編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出臺的背景是什么?要解決我市人才引進工作中的哪些瓶頸問題?
李榮舜:出臺這個辦法,首先是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市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文件精神和我市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進一步創新我市人才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其次是,減少外地優惠措施對我市人才引進工作的沖擊;第三是,創新編制使用,增強我市人才引進“海綿效應”,打造人才儲備“蓄水池”。我市從通過精簡壓縮和事業單位改革等方式收回的編制中拿出部分編制,設立了高層次人才編制庫,專門用于保障高層次人才引進。
本辦法的出臺,破解了我市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因滿編超編不能及時引進高層次人才的難題,打消來濱創業高層次人才對編制保障的顧慮,重點解決好以下三個問題:解決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編制保障不足問題。辦法的出臺,為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特別是博士以上人才提供了周轉平臺,鼓勵了事業單位的引才熱情;解決其他領域引進高層次人才吸引力不足的問題。辦法規定,企業、民營醫院、社會組織等其他領域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以依托市高層次人才編制服務中心實行人員備案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同等待遇,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可按照“雙向選擇”原則調入市內專業對口事業單位;解決來濱創業高層次人才隨遷家屬的后顧之憂。辦法中,針對濱辦發〔2016〕46號文件明確的高層次人才的配偶,從編制方面也相應明確了保障措施,最大限度解決人才引進難、留才難的問題。
記者:辦法所說的高層次人才范圍是怎么規定的?又有哪些單位可以享受編制保障?
李榮舜:本辦法所稱高層次人才是指濱辦發〔2016〕46號文件明確范圍內的高層次人才或者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博士學位、符合我市發展需要的“高精尖缺”人才,而且高層次人才須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
本辦法中的編制保障范圍為市本級、市屬開發區黨政群機關(包括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群眾團體機關,以下簡稱“行政單位”)以及事業單位全職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企業、民營醫院、社會組織等其他領域全職引進的市本級、市屬開發區管理的高層次人才,以及濱辦發〔2016〕46號文件明確的高層次人才隨遷配偶。
高層次人才編制從市級行政、事業編制總量內調劑解決
記者:高層次人才編制使用遵循哪些原則?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又是如何管理呢?
李榮舜:高層次人才編制由市編辦從市級行政、事業編制總量內調劑解決,按照“市級所有、專編專用、動態管理、循環使用”的原則,由市編辦實行單列管理。
引進的人才根據不同的情況,采用不同方式分類管理。
一是引進的具有公務員和事業人員身份的高層次人才,按規定程序辦理調配手續,納入編制實名制管理。單位編制已滿的,暫使用高層次人才編制,待單位減員后空編沖抵,高層次人才編制收回。
二是引進的不具有事業人員身份的高層次人才,按規定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公開招聘到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納入編制實名制管理。事業單位編制已滿的,暫使用高層次人才編制,待單位減員后空編沖抵,高層次人才編制收回。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期間,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與市高層次人才編制服務中心共同管理、考核。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單位管理、考核;調離本市的,可按事業單位人員身份辦理相關手續。
三是其他領域引進高層次人才,按規定采取直接考察方式引進到用人單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履行相應的權利義務。同時,由市高層次人才編制服務中心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實行人員備案管理,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相關規定理順檔案工資、辦理專業技術職稱聘任、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手續,并與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年度考核。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可按照“雙向選擇”原則,調入到市內專業對口事業單位,納入編制實名制管理(單位編制已滿的,暫使用高層次人才編制),由用人單位管理、考核;調離本市的,可按事業單位人員身份辦理相關手續。
積極鼓勵高層次人才到企業從事技術研發工作
記者:辦法中還有哪些更優惠的政策,能更加吸引高層次人才來濱創業和工作呢?
李榮舜:辦法規定,市本級及市屬開發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按照“雙向選擇”原則,按有關政策在市級及市屬開發區相關部門或者領域內流動。積極鼓勵高層次人才到企業從事技術研發工作。
對引進不具有事業單位人員身份的高層次人才和其他領域引進高層次人才,規定的服務年限為3年。在這期間,對具有國際國內領先水平和重大技術研發、成果轉化能力的高層次人才,按相關規定給予重獎。同時,經市編委研究,最低服務期可縮短為2年。
記者:如果單位已滿編超編,需要高層次人才編制保障的,單位如何申請辦理呢?
李榮舜:具體有以下三種情況:一種是行政、事業單位引進的具有公務員或者事業人員身份的高層次人才。引進單位的主管部門向市編委提出使用高層次人才編制申請,經市編委審核后,下達《濱州市高層次人才編制用編通知單》。主管部門于引進工作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攜高層次人才認定材料《高層次人才編制用編通知單》和相關考核材料等手續到市編辦辦理入編手續。市編委審核后,填寫《濱州市高層次人才編制實名制管理卡》,開具《濱州市高層次人才編制入編通知單》,納入編制實名制管理。由組織、人社、財政、住房公積金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種是事業單位引進的不具有事業人員身份的高層次人才。引進單位的主管部門向市編委提出使用高層次人才編制申請,經市編委審核后,下達《濱州市高層次人才編制用編通知單》,并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規定發布公告。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規定,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到事業單位,其他事項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程序辦理。
第三種是其他領域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向市編辦提出引進高層次人才備案申請,經市編委審核后,提出意見予以批復,并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規定發布公告。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規定,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引進,其他事項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程序辦理。用人單位于引進工作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攜高層次人才認定材料和相關材料,填報《濱州市高層次人才人員備案管理確認表》,到市高層次人才編制服務中心辦理人員備案手續,由市高層次人才編制服務中心單獨建賬,并報組織、人社、財政部門備案,由組織、人社、財政、住房公積金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辦理有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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