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春城晚報
2017-10-05 18:57:10
10月3日,春城晚報客戶端報道了一游客在騰沖商貿城選購翡翠商品時,不慎將一件翡翠掛件滑落在地受損,后在商貿城、翡翠行業協會等部門協調下,當事雙方協商以補償3000元化解,這一事件引起廣泛關注。4日,騰沖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對該事件發布通稿回應:該掛件只是拋光面受到輕微刮傷,不影響掛件整體品質。
圖為被摔損的翡翠掛件
通稿稱,10月3日10時30分左右,騰沖一位尚姓買主在騰沖市騰越商貿城珠寶集市挑選翡翠時,不慎將一件售價28萬元的翡翠掛件掉落在地,致使該掛件拋光面輕微刮傷,后經騰越商貿城管委會、騰沖市翡翠協會現場調處,涉事雙方一致同意,最終以賠償3000元掛件修復費用妥善解決。
騰越商貿城管委會主任王景燦介紹,在接到關于市場上有人不慎摔損翡翠的報告后,他帶領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涉事攤位。被摔損翡翠為一件滿翠掛件,所幸摔損情況不嚴重,僅為拋光面輕微刮傷,只需拆除原來鑲嵌的金架進行拋光修復,再重新鑲嵌,便可繼續進行銷售。 一開始,商家提出賠償1萬元用以修復被摔損掛件,經過1個多小時調處,最后經雙方達成一致,以賠償3000元解決。
王景燦介紹,騰越商貿城珠寶集市始于2004年,每5日舉行1次,是一個以批發零售緬甸翡翠、琥珀為主的珠寶交易集市。類似這樣的事件每年約有10余起,管委會都會第一時間介入處置。對難以協商調處的,再提交到騰沖市翡翠協會協調處置。同時,他也提醒消費者,翡翠、琥珀屬貴重物品,挑選時需采取正確握姿,如發生損壞糾紛,請第一時間與市場管委會或者騰沖市翡翠協會取得聯系。
對話釋疑
受損翡翠掛件為何只賠3000元?
晚報獨家對話為你釋疑
記者: 春城晚報10月3日報道了騰沖商貿城有關翡翠掛件落地受損的新聞,引起了廣泛關注。有網友問,為何之前瑞麗的事件賠償金額數量較大,而騰沖的事只補償3000元就協商解決了。請詳細介紹一下,為什么這起糾紛能得到盡快解決?
騰沖市翡翠協會辦公室主任毛杰: 這是一起翡翠掛件落地輕微受損事件,與之前發生在瑞麗的截然不同。首先,在瑞麗受損的是一只手鐲,事件中被摔斷了,導致手鐲整體品質受損。而3日在騰沖商貿城發生的這起事件,落地的是一塊滿色翡翠掛件,僅是掛件拋光面受到很細微刮傷,不影響整件掛件的主體品質。
按照行業操作規程,受損商戶只需用拋光方法,去除輕微刮傷后,仍可保存掛件整體品質,對掛件售價不會產生太大影響。剛開始,受損商戶要求賠償1萬元,后在商貿城、翡翠協會等部門人員協調下,當事雙方達成協議,以補償3000元解決。
記者: 有網友詢問,事發地商貿城看著像一個地攤,你怎么看?
毛杰: 騰沖有著600年的翡翠經營歷史,歷來是國內翡翠交易地的重要集散地,根據歷史沿革騰沖早已形成了5天一交易的翡翠集市。現在的翡翠集市主要集中在騰沖商貿城交易。在交易過程中,很多商戶都習慣到此擺攤銷售,而銷售的翡翠商品價格不等,高可達數百萬元,低至數百元,這主要取決于翡翠的品質和等級。所以說,在這里可以看到,一只手鐲上百萬元,一塊掛件數十萬元,也有一些小飾品僅要幾百元,都很正常。
記者: 有網友問,售價20多萬的一塊掛件,最后僅補償3000元。這里面是否有虛假銷售嫌疑?
毛杰: 作為一個有著數百年翡翠經營歷史的城市,騰沖人在經營翡翠時歷來把信譽放在首位。而作為一個新興旅游之地,騰沖市在翡翠交易中,對經營商鋪也有明確規范和要求,提出一個口號:杜絕假貨。
也就是說,來騰沖選購翡翠商品,你絕對可以放心,因為銷售的都是真貨。
我們都知道,翡翠售價的差別主要取決于翡翠的種、水、色,不同的種水色價差較大,自古以來都有“賭玉”一說。
根據行業部門估算,3日落地受損的是一塊滿色翡翠掛件,市場售價至少要22萬元,屬于一塊種、水、色較好的掛件飾品,補償3000元只是對貨品重新拋光再包金的一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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