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新聞網
2017-11-01 18:06:11
青島交警向市民發出倡議
青島新聞網10月31日訊(記者任俊峰)今天,青島交警發出《致城市居民的一封信》,信中倡議,兩種情況下應“人讓車”:遇繁華地段,橫過馬路時間超過2分鐘或車輛因停讓超過20輛以上時,應主動中止橫過道路,讓車輛通行。
交警表示,據統計,2016年以來我市因行人違法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54起,死亡22人,傷40人。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交通秩序大整治以來,市公安交警部門查處不禮讓斑馬線交通違法行為34800余起,教育警告51300余人次,專項整治取得明顯成效,機動車禮讓斑馬線已蔚然成風。
如今走在青島的大街小巷,你會發現斑馬線前車輛紛紛停車讓行,行人會為禮讓的司機豎個大拇指“點贊”,共同傳遞文明城市的溫暖。但是,你還會看到,行人過馬路不遵守交通信號、不走斑馬線的交通違法現象仍然較多。為此,青島交警向各位行人朋友們發出倡議:
一、各行其道,走路時要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要克服“逛馬路”、低頭看手機的行為習慣,不在車行道上做有礙交通安全的活動。
二、牢記“斑馬線是生命安全線”,行人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過街天橋或地道),通過有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在信號放行時應抓緊時間一次性通過。
三、通過沒有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要注意觀察,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以免機動車制動不及造成意外傷害事故。
四、遇繁華地段,橫過馬路時間超過2分鐘或車輛因停讓超過20輛以上時,應主動中止橫過道路,讓車輛通行;不在斑馬線處等候或搭乘車輛。
五、在沒有施劃斑馬線的路段,橫過道路要注意觀察和避讓來往車輛,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直行通過。
六、騎自行車要行駛非機動車道,在交叉路口或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按交通信號指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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