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18-07-11 08:23:07
買保險、做裝修后,卻莫名其妙接到樓盤銷售、貸款推銷的電話……越來越多的市民發現,自己的個人信息面臨“裸奔”的隱患。近日,歷下區法院判決的一起案件,也揭開了信息泄露的幕后“黑色鏈條”:在該案中,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家庭裝修的業務員、樓盤銷售的推銷員、無抵押信用貸款的電話推銷員,這些看似無甚關聯的人因為金錢關系“聯手”,導致15萬條公民信息泄露。而這些信息的售價,每條還不足1毛錢。
法院經審理查明,28歲的被告人劉某系某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在工作中獲取了部分涉及公民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的個人信息,劉某與25歲的同事、被告人謝某經預謀后,商定由謝某聯系客戶,劉某提供信息出售給做無抵押信用貸款的業務員、做樓盤銷售的推銷員等以獲利,自2017年5月至6月,劉某單獨或伙同謝某出售公民個人信息6次,向之前從事家庭裝修工作的被告人吳某振購買公民個人信息1次。
卷宗材料顯示,2016年3月,劉某系某保險公司的業務推銷員,公司和某銀行合作,由公司出業務員,某銀行提供在銀行有信用卡透支業務的人員信息和電話,他們撥打電話詢問客戶是否辦理信用卡還款分期業務,順便推銷公司的保險,如果推銷成功就算個人的業績。劉某和謝某合作出售公民個人信息,謝某替其聯系購買人,謝某和客戶之間談好價格和條數后,購買人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付款,交易成功后劉某再給謝某提成30%左右。
被告人謝某的供述證明,劉某是她的主管,有一次劉某讓她找客戶賣這些信息賺錢,她就在微信里問朋友有沒有要個人信息的,她的朋友大多數是剛畢業的大學生,有在保險公司做業務員的,有在裝飾公司做業務員的,他們需要客戶的個人信息來推銷業務。
歷下區法院經審理查明,劉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33661條、非法出售公民個人信息58726條,其中2000條系非法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未遂,以上共計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92387條,非法獲利共計12250元;吳某振非法出售公民個人信息33661條,非法獲利共計1800元;謝某非法出售公民個人信息26269條,非法獲利共計1150元。綜上,三名被告人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共152317條,共計非法獲利15200元。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平均每條不足0.1元。
歷下法院經審理認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侵犯的是公民的隱私權,這些信息有可能被用來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威脅社會的和諧穩定,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近日,歷下區法院依法判決3名被告人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分別判處劉某、吳某振、謝某有期徒刑4年、1年3個月、1年,并分別處罰金2萬元、5000元、3000元。目前,本案一審判決已經生效。 (記者陳彤彤 通訊員王繼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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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系統自動群呼 電銷成本低 出單就賺錢
估計很多人都接到過類似的推銷電話,讓人不堪其擾,卻又無可奈何。那么,推銷電話如何演變成了騷擾電話?到底是什么人,用什么方式在打我們的電話?他們又是怎么知道我們的個人信息的?這些泛濫的騷擾電話又該怎么管呢?央視《焦點訪談》記者深入騷擾電話大本營,進行了調查。
記者首先來到一家房產銷售公司。這家公司規模并不算大,有十來個工位,電銷人員每人面前一臺電腦,他們戴著耳機,不停地在通話,卻并沒有看到他們用座機或者手機進行撥號。有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是通過電腦系統進行撥號,而不是人工機械撥號,因此可以實現一人一天撥打幾百個電話。
另一家做電話保險銷售的公司,規模則要大得多,有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不算管理者,光打電話銷售的就有600多人,他們今年的目標是做到1000人。
記者看到,在通話中的電話銷售人員語速很快,有的手里拿著稿子,有的照著電腦上的文字,嘴上滔滔不絕。據介紹,他們有自己一套專門的話術,每天還有通話時長的指標要求,包括撥時要求,上午3個小時,下午4個小時,一共7個小時,并要求每天跟別人通話累計不低于3個小時。
一位劉姓電銷從業人員告訴記者,電腦自動撥號,撥通了之后,系統會自動找到話務員,話務員就自動接聽,不能自己控制。大概同一時間,撥50多個號出去是沒有問題的。
記者接連走訪了多家電銷公司進行調查,利用電腦系統自動群呼,是這些電銷公司的通用手段,撥打容易、成本又低,一旦出單就能賺錢。
據了解,電銷公司的客戶來源主要有兩個渠道:一是免費的贈險渠道,二是一些網絡APP平臺留下的個人資料。(據《央視新聞》)
原標題:濟南一案件揭開幕后產業鏈 原來是賣保險的、干裝修的、推銷房的聯手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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